固然一样是卖烟酒糖茶和杂货的处所,但商店和食杂店是有很大辨别的。
第一天的大搜捕抓了很多人,因为抓的人太多,都城治安局放不下了,只能临时把一部分人存放在第七军团和差人总署。等把手头的人措置完,再让我们把人送畴昔。
我俩年纪附近,我十八,他十九,很有共同说话。我们常常聊起小时候的事,比如说小时候吃过的零食。老农吃过的零食比我多,甚么糖棒啊,芝麻棒啊,杏干,枣干之类的,因为家里是卖包子的,他还常常吃包子。
军团司令部是有宿舍的,是专门给将军和参谋们住的,配置非常豪华――起码在我看来是如许的。不过在非战时,将军们很少会住在宿舍里,都是回那些独门独院的将军楼住,参谋们平时也是回家住,只要在司令部当值的参谋才会住在宿舍里。
当时候家穷,吃不起零食。只要在我测验得满分的时候,我爹才会给我买一块,算是嘉奖。小时候的我还算是懂事,就算是从赌场赢了钱,也不会擅自用钱去买零食,而是会把赢的钱拿返来,交给奶奶。
我宴客的那家饭店层次不算低,他家的酱猪蹄是按个卖的,一个一块钱。算上酒和其他的小菜,这顿饭花了三十七。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娘在纺织厂上班的时候,起早贪黑的加班干活,一个月最多才挣八十块钱,他这一顿饭就吃了我娘半个月的支出。
我们315团接到了让出营房,转移驻地的号令。我们的新驻地在南桥,就是原近卫军团军团司令部的地点地。
第二天的大搜捕,相对而言要宽松很多,起码步队里已经没有都城治安局的特工跟着了。不过都城治安局组建了法律队,不断的巡查,我们还是不能太松弛。
其次,二者的商品格量和代价也有很大不同。食杂店卖的都是便宜货,那边最贵的酒是一块二毛钱一斤,商店的酒倒是论瓶卖的,五块钱一瓶的酒算是最低档的,只要贫民才会拿这类层次的酒去送礼。
那边本来驻扎着一个保镳团,不过现在近卫军团已经没有司令部了,保镳团被分别给了第全军团,保镳团驻地则是被第八军团领受。第八军团派了一个排看管那边,我们到了以后,他们就把人撤走了。
如果不是连里必须得留小我,等候下级的号令,我也跑了。不过我不是跑出去玩的,而是想回家报个安然。
都城治安局的办事效力非常高,我第二天履行完大搜捕任务返来的时候,临时拘押室里的犯人已经全被提走了,证物,另有我们做的审判记录也被拿走了。
第三天,也就是最后一天,都城治安局的特工又来了。此次他们有了批示权,能够批示我们做这做那。幸亏我们队里的特工是个懒人,他说乱党已经抓的差未几了,没需求让弟兄们在内里挨冻,早早就让我们闭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