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她作为一个魂穿者,在穿越的天下里只是一个过客。
重重的舒了一口气,《鸳鸯恨》这场梦中之梦,总算是做完了。
我是莫离,在统统人眼里一个十恶不赦的好人。
因爱生恨,不甘妒忌,让我决定与亓国天子勾搭。
我想,我的恶,都是凤君安和凤瑟那一对狗男女而至使。
不穿越,就不会晓得,本来本身真的还能够写小说。
她死了,这个奥妙也就永久的埋在了地底下。
醒来后,她展开眼睛的处所是本身事情的病院。
也就是说,她是真的穿越了!
清闲子给她取名为“林笙”,固然改了姓氏,但好歹名字一样,这也就勉强接管了。
因为,她说,君安,我该如何办……
当然,凤瑟应当内心也是有凤君安的,要不然,她又怎会与他颠鸾倒凤?
因为,说出去也没人信啊!
以是,她一边给人看病,一边写话本赚银子。
在第一眼看到清闲子的时候,她的脑海中刹时设想出了古言里的那些惊为天人的男配们。
这场穿越之旅,给她带来了很多创作灵感。
我听不清她在说甚么,我虽听不清她在说甚么,但是通过她的唇形,我晓得了一件让我五雷轰顶的事情!
无人晓得,《鸳鸯恨》这本书,对余笙来讲,半真半假,充满了奇异色采。
没想到,她的话本会遭到人们的竞相追捧。
(全书完)
我得不到的幸运,其别人也一样不能!
我要颠覆了凤国江山,得了那皇位!
这个奥妙,凤君安也只奉告了凤瑟,我也被顾瑾璃这个死丫头用一枚假玉佩给骗了。
因为提早穿越了返来,她并不晓得本身分开后,顾瑾璃和亓灏产生了甚么。
幸亏,前期对峙写完,也算是对每日熬夜追更的真爱粉们和本身有一个交代了。
而凤瑟,之以是不奉告顾瑾璃,便是不但愿她再背负着灭国仇恨而活。
凤君安也一样再未召见过凤瑟,我这才感遭到奇特,因而便擅自刺探了一下服侍凤瑟的笑丫环。
……
我不晓得在北风中站了有多久,大抵是站到凤瑟趴在桌子上哭着睡去,站到蜡烛燃尽,我才失魂落魄的进了房间。
在山崩地裂,葬身于地下,死前的那一刻,我还是不敢,也不肯接管,我捧在手里,那崇高纯洁的圣女,就那样被凤君安夺去了纯洁。
但是,没想到,连凤君安不晓得甚么时候竟然也对凤瑟产生了觊觎之情。
电话那端,编辑在催稿道:“如何样?该结局了吧?您都写了一年半了!”
出院后,余笙辞掉了被恋慕有五险一金,听着极高实在支出真不高的大夫事情,做起了全职作者。
另有凤君安,哪怕是他再是倾慕凤瑟,又如何能够违背祖上的端方?
余笙难堪而不失规矩的保持着得体的嘲笑:“完了,这就上传!”
不管是现言的霸道总裁爱上我,还是农家娇妻来种田,归恰是只要文笔佳,情节棒的书,她都不会放过。
固然外科和中医是分歧的,但是凭着极高的悟性,成了清闲子神医门徒的“林笙”,果然小小年纪便表示出了极高的天赋,这让清闲子非常感激上天赐赉了一个这么好的门徒。
我处心积虑运营了那么多年,周旋在亓国和云国之间,但是最后竟功亏一篑!
她闲暇时候,最是喜好看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