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色灰白,不是最好的那种,质地比较粗糙,代价不会太高。后腿处有几个较着的破洞,还被鲜血渗入了,除非用石灰和药物经心措置一下,不然是很难去除的。
这枚石子很干,涓滴没有被她的汗浸湿,这是因为她向来不会因为严峻和惊骇而出汗。
她处鄙人风,这是一个完美的捕猎位置。究竟上,她也向来不会让本身透露于上风位置。
就像文人喜好填词,老婆子喜好听戏,羽士喜好打坐一样,她也差未几,只不过她的文娱体例会比较血腥。
石子形状流利,在氛围中没有收回任何鸣叫声,即便有那么一点点声音,也会被蟋蟀不断于耳的声音粉饰,不会引发老狼的任何警悟。
那是灭亡的气味。
带着一点甜,又有一点点酸,像烧刀子一样烈,又像桑葚一样甘。
王蔷很享用这类感受,她能清楚地感遭到在她的匕首划破老狼的皮肤的那一刻,清楚有一个生命消逝了,就像她幼年趴在地上玩,用手指按死一只蚂蚁那样。
她底子不需求使出三分力量,就能将一张狼皮剥下来。
王蔷常常想,为甚么生命这类东西是如此的脆弱呢?老虎很威猛也能吃人,但是你只要悄悄划破它的喉管,它就会死;狼很奸刁,也很英勇,它既能和其他捕食者决死搏杀,也能追逐猎物数天直至猎物死去,但是它也会因为喉管被割破而敏捷死去;至于人,人会练技击,会穿铁甲,会拿着长刀大剑耀武扬威,仿佛比起牲口们初级了不晓得多少,但是他们也会死,并且死法会更多样,更丰富――割破喉管他们会死,扎破心脏他们会死,失血过量他们会死,惊骇过分他们会死,乃至划破一个小小的伤口都有能够的病而死。
她谙练地措置着这只狼,她的力量不大,不能把整只狼带归去,而她也一样不肯意任何人帮忙她。
仿佛最抉剔也最夺目的外相贩子一样,她用沉着的眼神打量着狼皮。
文娱罢了。
按死一只蚂蚁,杀死一只狼,对于她来讲都没有甚么辨别。
她悄悄搬脱手腕,手内心攥着一枚石子,这枚石子只要她的大拇指大小,没有棱角,早已经被她磨平,如许在氛围中飞翔时就不会因为形状而影响飞翔轨迹了。
她皱了皱眉,彻夜的运气并非特别好,剩下的狼肉或许有人会买,但是狼肉并不好吃,不如狗肉香不说,肉质还非常柴,只要想吃肉却吃不起猪肉的人才能够会掏钱买一点。
它间隔发作声响的处所并不远,是以哪怕走得很慢也没有花太长时候。它满心觉得能够找到一只不谨慎落到地上的松鼠或者某种能够被追踪的生物,但是他却没有找到任何能够用来充饥的食品。
在丛林中,先机就是生命,而埋没则是她最强大的兵器。
石子在空中画出一道油滑的轨迹,王蔷闭上双眼,她不需求看也能精确地判定石子的轨迹和落点,她从三岁开端就开端把玩石子,对于石子比她本身的身材还要熟谙。
她不喜好和这个天下产生任何交集,更不想冒着被人骂作“****”的风险去乞助。
蔷薇花不流汗也不堕泪。
丛林中沉寂和躁动共舞,杀机与禅意并存。
就像一个石工清楚一座修建统统的构造一样,她清楚常见植物的身材构造,这部分是因为她花了很多时候解剖它们,部分是因为她仿佛有一种了解生命构造的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