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宠高高举起本身的长枪,男儿之间的交换不需求惨白的说话,他高举的长枪就是最好的声明,他澎湃的战意就是最好的战吼。
以是,独一的公道解释就是,他们已经怕了,怕到不敢正面交兵,反而要四散崩溃的境地!
一个鞑子马队号令着向他冲来,这个马队手里拿着的是铁骨朵,这类兵器以生铁锻制,由八片生铁虚合,木把是柳木制作,长约三尺。女真人的好铁都用来打造兵器了,连铁甲都很少有设备的,遍及是棉甲和锁子甲,论坚毅,这生铁的兵器天然不能和明军比拟。但是这铁骨朵底子不靠锋刃杀敌,它庞大的重量在女真人惊人的体力加成下,具有无穷的能力,只要挨上一下就是骨断筋折。
他纵马抵触,又刺死了两个马队,看着昔日不成一世的马队在他面前纷繁倒地,他有一种近乎不实在的感受:这统统真的是我做的吗?
高宠蓦地想到岳家军的标语“你有连环马,我有麻扎刀;你有金兀术,我有岳爷爷;你有狼牙棒,我有天灵盖”!这内里透着的大志战意,不就是眼下疆场的最好写照!
我,高宠,程子堡的百户之子,十六岁的少年郎,杀死了五六个豺狼普通凶恶、豺狼一样英勇的女真人!
按理说,少年们的马力已经不敷,这从他们较着减速的马速便能够看出来,而女真人的马力尚在,完整能够建议一轮反冲锋,如果打得标致,一定不能反败为胜。
高宠目光紧紧盯着阿谁手握骑枪的后金军官。
不管是我太强还是你们太弱,既然小爷能杀你们,你们就别想活着归去!
就是你了!
而少年们则不是,他们眼神内里没有生,也没有死,他们为了殛毙而战,为了保护而战,他们的刀剑固然不敷好,盔甲固然不敷坚毅,战马固然不敷强健,但是他们却有战意为刀,决计为甲。
他不能死,他若死了,落空了带领的少年们会在瞬息之间崩溃。
一个后金军官大声吼怒着,他是个白甲兵,身上鼓囊囊的盔甲证明他身上起码披了两重重甲,这甲胄只要不对上骑枪如许的兵器或者铁骨朵如许的钝器,是不成能受重伤的。他眼下高举着骑枪,大声喊着女实话,这叽里咕噜的话高宠听不懂,他估计就是号令兵士尽力战役吧,但是他不会明白,这群丧家之犬是不成能取胜了!
这是男人的浪漫!
他们没了战心。
高宠懒得去想,他摆布一看,他已经带着人杀透了敌阵,回顾一望,仇敌已经只剩下十六七人!
近了,近了!
持续杀死两个仇敌,他的自傲心暴涨,再也没了一开端的害怕和不自傲。
高宠没有任何精力去存眷别人的存亡了,他必须为本身的生命卖力。
仇敌怕了,仇敌怕了!这些纵横辽东所向披靡,这些跟从着刁悍的部族魁首杀遍了辽东、蒙古、大明的兵士怕了,这些官方传说内里茹毛饮血、杀人如麻、腰粗十围、臂能跑马的无敌兵士怕了,他们怕了一群毛都没长齐的小孩子!
究竟是仇敌太弱,还是我太强?
高宠骑枪一抖,正中仇敌喉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