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可咬咬牙,伸手抽出腰间的戈壁之鹰,向罗曼诺夫表示了一下,然后把罗曼诺夫的脑袋按在草丛里,这个时候不能说话,信赖老头能懂他的意义。
魏可趴在地上,举枪就射,四周敏捷规复了暗中。
一把手枪,对上三支56式步枪,或许另有别的兵器,这是一场硬仗啊!
三枪,干掉了三个手持步枪的敌手!
魏可地点的位置,就在间隔公路约莫五十米的平行线上,他背着罗曼诺夫,紧贴着一片杂草富强的农田往前走,如果遵循普通的判定,在黑夜里,底子不会轰动公路上的人。
手枪如何了?作为特种兵,魏可坚信一条真谛,任何枪支都足乃至命,也就是说,只要你不惊骇横飞的枪弹,并且枪法够准,一把手枪的杀伤力,不必然比步枪和机枪小!
与此同时,最后那名拿着56式步枪的枪手,明显有些惶恐,他俄然停止了射击,但是,已经晚了,如果他持续射击,能够还会多活一会儿,恰好是他自作聪明地停止射击,断送了本身。
啪!啪!
再次举枪,对准!
戈壁之鹰,枪弹的穿透力极强,乃至比56式步枪的中能力枪弹,还要短长!
魏可举枪反击,紧接着,持续往中间翻滚。
啪!
一样被打飞的,另有阿谁牵着狗的人。
汪汪!汪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