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时候,曾志也曾跟着大一些的孩子,背着气枪去打鸟,可惜本身当时候春秋小,没有甚么实际的经历,到了厥后长大一些,又一向在内里读书事情,哪偶然候去打水鸟?
吃完东西,曾垂东就在湖边的草地上躺着,说是要消一下食。
曾垂东不愧是当过兵的,枪法比起曾志来但是好多了,固然芦苇丛内里没有几只住户了,但是他的准头好,竟然有打下来两只野鸭子。
“这里也有一半算是我们村的吧,我作为村长,如何就不能晓得了?”喘着粗气,一身乳黄色短袖体恤加上石磨蓝的牛崽短裤将苑菱烘托得格外芳华娇俏,乌黑秀发束成一束马尾巴,她一边插着腰望了望曾程身后,一边问道,“曾志哥,你就一小我来这里攀岩?你也太另类了吧?”
大坨洼四周的滩涂湿地上有很多芦苇丛,内里藏了很多野鸭子之类的常住水鸟,也有那种尾巴长长羽毛标致的过路水鸟,偶然候乃至能够碰到大雁,那东西但是肥硕得很。
曾志一听就来了兴趣,承诺和曾垂东一起去。
现在恰是蒲月中旬,能够说是一年中风景最美的时候了,是以闲来无事的曾志,就非常喜好搬一张椅子,躺在自家的院子里,或是远眺南巫山的美景,或是拿动手机看看小说甚么的,说不出的闲适清闲。
现在闲着没事儿,曾垂东一提起这一茬儿,曾志顿时就动心了,决定去过过瘾,现在他把大坨洼租下来了,对那边的环境也很体味,晓得湖边的水鸟很多,能够打上几只返来烧烤。
“咦?你如何会在这儿?”清脆的声音在曾志方才攀上一处崖壁时传来,曾志转首一看,一个清冷靓丽的女孩子正撅着屁股从一面山崖上攀爬上来,红扑扑的脸颊和鼻翼上精密的汗珠以及急剧起伏的胸脯,再加上两条粉嫩颀长的大腿,让人疑是天外飞仙。
不过,就在曾志才开端看的时候,就听有人在叫他。转头一看,倒是曾垂东。这家伙穿戴短袖T恤和短裤,显得非常的休闲,并且他的肩膀上还扛着一支气枪。
因而,曾志开着车,载着曾垂东往大坨洼赶去。
芦苇丛很富强,曾志捡起一块拳头大的鹅卵石来,用力向那边的芦苇丛中扔了畴昔。只听得一声水花溅起,足有二十多只野鸭子被惊得扑腾起来,四散逃去。
曾志伸展了一下身材,感觉好久没有如许放松的熬炼一下,就走到湖畔一出山岩边上,挑选了一处目标,快速攀登。
“是你?你如何晓得这个处所的?”曾志怔了一怔,目光向后望去。
“行,剩下的这一半铅弹都归你了!”曾志倒是风雅得很,直接把枪给了曾垂东。归正他也看得很清楚,这边的鸟飞的飞跑的跑,剩不下几只了。
两小我来到湖边,开膛破肚拔毛拽肠以后,就找了些树枝把野鸭子们重新到尾一下子穿畴昔,就这么架了起来,然后生起火来。
曾志每天仍然是过着舒畅的日子,每天早上起床,开车去给大姐家的餐馆和蔬菜送送菜,在早上九点摆布就回家,下午根基上就没甚么事情了。
不过两小我的烧烤工夫都不如何,烤糊了两只不算,剩下的也差能人意。扒开内里的焦皮,内里能吃的未几,但是味道还不错,咬一口滋滋冒油,更有一种芦苇的暗香。
可惜曾志的枪法实在不如何样,一盒铅弹打了快一半儿,才碰到两只野鸭子和一只比麻雀大不了多少的水鸟,这要填饱两个大男人的肚子确切有点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