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津有味的咀嚼着香嫩的烤野兔子肉,夏津钟无穷感慨的说:“大哥,这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肉!”
“别,我只怕等不到那酒变成,就被豺狼豺狼叼了去,啃得骨头都不剩!还是把肚皮里的馋虫养着,回了金都,一顿灌死它!”夏津钟哪儿肯为了一顿酒,一辈子困在老林里,吓都会被吓死。
金都会金都大旅店的客房部12层。
纪闫鑫的嘴角暴露了笑意,心想:不知啥野物彻夜有口福了,老子将食品送到了它的嘴边!
常常想起这些,纪闫鑫就痛心疾首,感觉本身不该活着,更不该回到金都,搅乱娟儿和柱子的糊口,他很难设想,如此下去,柱子将如何面对长大成人后的人生。没有一技之长,就只能在社会的底层摸爬滚打,莫非,我马栓儿当了一辈子混世魔王,还要让我独一的儿子,跟着我在江湖上提着性命混日子?
“兰姐――我――”石轩威的双腿支撑在地上,尽量撑起家体,不让最关头、最不听话的部位与兰姐的身材打仗。
“那还不动,杵这儿干啥!”夏津钟怏怏的抱着竹箭,走到火堆旁,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也只敢在心中抱怨:大哥这是咋啦,好端端的不赶路,非得在这儿停下来华侈时候!
吱――吱吱――
对于纪闫鑫来讲,野牛身上样样都是宝,肉能够吃,外相能够做衣裳御寒,最为贵重的是牛蹄筋和牛背筋,能够用来做弓箭。
石轩威像被人把持的木偶普通,身不由己的抱起挡在身前的酮.体,呼吸短促的直奔广大的床边。
纪闫鑫感觉本身是一个失利的男人,既没有做好大哥;又没有做好丈夫;更没有做好父亲。他感觉本身迟误了娟儿的平生,更没有给柱子缔造一个杰出的生长环境,让他跟着颠肺流浪,连学都不能上。
石轩威降落的喊了一声:“兰姐――”
纪闫鑫冷冷一笑,心想:燕子山的燕子关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科技、科学再发财,也没有人能够解释清楚它的奥妙;更无人能够征服――这深山老林里,像燕子关那样奥秘莫测的处所很多,冷不丁就会碰到,不能征服,唯有支出灭亡的代价――
纪闫鑫坚信,在深不成测的大天然中,你强它就弱;你弱他就强。不管如何,他都要充分的做好筹办,带着夏津钟,冲破重重困难,回到金都去。
纪闫鑫停动手中的活儿,走畴昔,轻手重脚的捡起竹箭,没有惊醒夏津钟,深怕他睡着了,一头栽进火里,他寸步不离的守在火堆旁。
手无寸铁的在这老林里保存,哪怕身为当代人,也只能像原始社会的人那样,自给自足。
石轩威哪儿经历过如许的守势,身材如同人体标本,生硬的紧贴在门上,不知所措。
第三百六十一章 原始糊口
固然困乏,纪闫鑫仍然毫无睡意,他得死守阵地,给夏津钟当好保护神。
纪闫鑫轻叹了一口气,回身望着熟睡如死猪的夏津钟,心想:让津钟好好的睡吧,这一起上历经千难万险,的确太累了!明儿,老子必然要干掉一头野牛――
“兰姐,你甭活力――我还没这么碰过女人――”石轩威说着谎话,朝兰姐贴了畴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