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医见血差未几凝固,就拿着一块旧布筹办给裹起来,转头熬点药和几天就差未几了。这还是因为程处默是大将军的儿子,搁普通军士裹起来就行,药都省了,朔方城的药材存量未几,能省一点是一点。
酒已热,程处默也筹办好了,能够开动。当然了,不是大涮程处默。用白叠布蘸酒给程处默的伤口洗濯了一遍,红的有点发黑的是血,黑乎乎的是污垢,这年初的人可贵沐浴,身上估计能够刮下来几斤污垢。
十来匹马没有任何的队形,狼藉地从朔方城陈旧的北门出去,没有涓滴逗留,在街道上飞奔。
不一会,氛围里满盈着酒的香气,浓浓的,化不开的香气。
让两小兵拿着布条烘干,本身又把烧酒倒碗里搁热水里烫一烫,热酒挥发快一点。
程处默的伤真的没甚么,浑身的血迹多数是仇敌的,除了一些皮外伤,就是左臂上一道三寸长伤口,不深,归正没看到骨头。对于他这么一个浑身长着一块块腱子肉壮得和头牛普通的人,实在是没啥题目。
打头是熟谙的黄骠马,见到李青莲亲热地摇着大脑袋打了个响鼻,程处默的头盔不晓得去了那里,狼藉的头发感染了雪花,战袍大块大块的被血染红。
年纪约莫三四十岁,想精确看出这些从疆场走出来的厮杀汉的年纪实在困难。个子不高不矮,横向生长的短长,满脸的胡子拉碴,左边另有一道刀疤非常刺目。
李青莲不想显摆,不想成为众矢之的,不想被人当捣蛋物抓起来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