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无忍说,两个本国佬就没安美意,估计他们早就晓得千尸镇里的尸身早就成了尸族,以是才要咱俩来冒死。老何,你可想好了,如果段时候内拿不到那东西,咱俩很有能够就把小命交代在这了!
下午三点的时候,我们两人才总算是靠近了千尸镇。
尸族的构成非常刻薄,起首要尸身保持不腐,其主要刚好有阴兵或者百鬼路过,并且对满地的尸身起了贪念。
毕竟尸族就算是早晨也不能分开这,一旦没有了活力流转,尸身和灵魂分离,也就会一命呜呼。
千尸镇并不大,但是为了不轰动尸身,我们走的速率也不快。大抵半个多小时后,才到了镇子中心。
找到了这条路,只要不偏离方向,两个小时后就能进入千尸镇。
下山以后,我们就看到了一片乱石堆。张无忍说,应当就是这里了。
进入千尸镇的那条路实在早就荒废了,上百年的风雨变幻,塌方泥石流,早已经将这条古路全都埋葬。不过光阴固然流逝,乱石之下,仍然有野生开凿过的陈迹。
我俩见环境诡异,并没有冒然出来,而是站在千尸镇边沿细心察看。我抽出了妖刀镇鬼,走到了最内里的一具尸身中间,然后蹲下了身子。
要说不管是阴兵还是百鬼,那都是无主孤魂,身后另有执念不肯意去地府或者转世投胎。而对它们来讲,扰乱活人也是重罪,搞不好今后会被抓去下油锅,爬刀山甚么的。
从化学角度上来看,人类的构成绩是碳水化合物。但是从我们这些驱魔人的角度上来看,人类的构成更简朴,身材和灵魂的组合。
我用妖刀划破了一具尸身的皮肤,发明伤口内里竟然还流出了血。这下把我惊的嘴巴都合不拢,尸身的血液是不会活动的,以是就算是划破了皮肤,也只会排泄一点污血,可这里的尸身竟然会流血,实在是有点超出我的设想。
千尸镇号称有上千尸身,全都是死在当时的住民,遵循时候来算,根基上都已经化作了一座白骨,但是当我们看到那座荒废的镇子的时候,却惊奇的合不拢嘴。
我说,如何办?当然是从速找到那东西,我们从速拿走了跑路啊!
我说,老张啊,我就晓得这事没那么简朴,你说我们该咋办?
张无忍俄然神采一变,说,卧槽!老何,这俩洋鬼子公然没安美意!这里的尸身清楚已经化作尸族了!这是要坑我们的节拍啊!
被阴魂附身的尸身,会如同活人一样糊口,它们不饮不食,昼伏夜出。白日就躺在地上睡大觉,早晨则会站起来如同丧尸一样在村中浪荡,糊口,乃至扳谈。
另有一点最首要的就是四周的风水,必须是死者往生之地,也就是张无忍所说的活力流转的处所。只要活力流转,才气保持尸身不会被光阴腐蚀,再加上阴兵和百鬼身上的阴气,以是才会呈现尸身不腐的环境。
提及尸族,就不得不提及人类。
人死以后,灵魂会化作阴魂,要么转世投胎,要么去地府糊口,要么滞留阳间,产生怨气。而尸身或者安葬,或者火化,归恰是不能随随便便的扔了。
我和张无忍筹议了半晌,千辛万苦来到了千尸镇,要说现在就放弃那是绝对不成能的。以是我们俩也没担搁时候,直接就朝镇子里走去。
我点点头,然后就不再说话了,归正题目已经接了,不管如何都得把事情办的漂标致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