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前,在马背上鏖战如果没有称手的长兵器,那绝对是要亏损的,而贼人,可多是马队啊。既然他手中长枪已折,不得已,看来也只能操纵短刀停止步战了。
马蹄铁狠恶的敲击着大地,收回震颤的声音。
麴义手中长枪一旦抛开,那些从摆布杀来的贼骑也并没有因为他的这一行动而稍停下来,眼看长枪大戟就要加诸其身了。麴义毕竟是悍将,在抛枪的前一刻,眼睛早已经对准了马背两边的那两柄短刀,嗤嗤声中,短刀脱鞘,光芒四射。
他此时所处的地形极其无益于察看疆场的状况,眼看着麴义带着他身边的那些仅剩的人马迎头向他这边杀了过来,他额上青筋抽动着,嘿然一笑,取过了一张劲弓,一支四棱羽箭。
眼看在无数枪戟之下的麴义不但虎口逃生,且一旦跳在地上,手持一对短刀且能纵横自如,如鱼得水,杀伐更加判定了,不免让人迷惑。按理说,步兵对战马队,那是天生的优势,若没有好的兵器,休想占得便宜。可面前这个短小精干的家伙,手持一对短刀在长枪大戟下不但没有显出任何的优势,反而是越战越勇了,真是怪哉!
前面说了,早在来冀州之前,他麴义可一向是在西凉那边混的。在久与羌胡的作战中,麴义也是堆集了丰富的作战经历,从羌胡那边学了一套对于马队的体例。故而在广川城外,目睹公孙瓒三千白马义从追至,他敢将部下的步弓手都交给陈诺,也并不是他勇于冒险,倒是有实战经历的。
他回身问了那些有识得的,晓得此人恰是袁绍部下悍将麴义,也是不由的一笑。此一战,算是让他见地到了麴义的英勇了,但这又能如何,他还不是即将死于我手?
要提及短刀的利用,麴义还是从羌胡那边习得的。
弓在手,将箭搭于其弦之上。控弦拉箭,臂力所张,目力所视,箭出如风,当着麴义的胸口直射而出。
短刀在对于马队、砍杀马腿上有结果,但面对贼人平举的长枪大盾,也就很难占到上风了。但好歹麴义所部惯于步战,优势也不是那么较着,再加上他们的主将麴义是个不怕死的主儿,现在砍杀起来跟疯了似的,在麴义的动员下,士气也是自但是然的上升了。
麴义大吼一声,身子上窜下跳,如疯了普通挥刀砍杀贼骑马腿,目睹着半晌间就稀有贼接踵落马。
所谓困兽犹斗,邹丹也算是真正的理睬到了。本来以他数倍于敌的人马,觉得在数个汇合后就能结束的战役,没想到拖到了现在,这是邹丹不能接管的。
刚才那些围上来的枪骑,眼看就要将麴义攒杀在马背上,不想让他借着小小的一张战袍使了个金蝉脱壳之计给逃脱了。只是他们吃惊还来不及,想要找出麴义,不想坐上马张嘴猛嘶,身子猛的前倾,想要扯动缰绳挽住后颓之势也已经来不及了。跟着马匹前倾,那些在骑上的甲士在惊呼声中仓促而不及,纷繁的跟下落马。而落下来的,不是被其他马匹冲上误踩误杀了,就是被劈面而来的那把短刀加诸于项伯之间,脑袋都被人家给搬了去了。
固然蓦地射出的刀光稍稍刺激了一下四周贼骑的眼睛,也使得他们的守势顿了顿,但他晓得,他本身就在垓心,已是众矢之的,再不脱身就来不及了。他双刀在手,能挡得住前面也一定能挡得住前面啊,没何如,麴义眼睛一转,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