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旁买过几次地,总算这些术语难不倒他,宋太祖期间有明文规定:“凡典卖、倚当物业,先问房亲,房亲不买,次问四邻,四邻不要,别人并得买卖。”卖方在卖房之前,要得到家人和族人以及邻居的首肯,。这类首肯不能只是口头答应,正规的做法是“以帐取问”,即业主需拿一小本子列个“问帐把亲戚邻居的名字都列在上面,并写明业主想卖房的来由,以及想卖多少钱,然后,先交给家人和族人,扣问这些人是否情愿买业主的房,如果他们都不肯意买,业主需再去找各位邻居,扣问他们是否情愿采办。最后,当“问帐”上密密麻麻列满上述职员的署名时,业主才有权把屋子卖给别人,不然就是违法,族人、四邻就有权力去告发。倘若此中一小我拒签,该屋子就不得卖予别人。但拒签也必须申明来由,比方业主废弛家财、业主卖屋子有违祖训、业主侵害了相干职员的优先采办权、四邻不肯意街坊换陌生人等等。如果进入诉讼法度,这些来由普通都能获得“法官”的承认。能够设想,一个宋朝人不管平时有多神情,到了卖房的时候对族人和邻居都必须点头哈腰,以便获得他们的具名。
苏小听王旁这么说,仓猝说道:“公子不知,那些平价仓被调用,驰名无实。”
“慢着!”王旁心想这苏小要说的事还没说,必定不能这么等闲签,想那苏家也是眉州一代大户,谁晓得这丫头出甚么前提。何况一个十六七的丫头,就敢照顾巨资都城置地,还如此打扮,可见也是一个胆小主张正的主。
“鄙人所说前提并非府宅补葺,而是想同王公子谈一桩买卖。”
苏小见王旁看着本身,从王旁的脸上竟看不出任何神采,莫非王旁不是买卖人?为何说到买卖的事,王旁这么淡然。或许是他不信本身能买下这宅,能和他来谈买卖?苏小想到此从怀中取出一叠银票铰子放在桌上:“这些银票可兑二百两金,若本日可立好契,我便‘输钱’,到时候还要烦劳公子同我一同到官府印契。不过,在此之前请王公子将‘问账’给我看看。”
过了“遍问亲邻”这一关,买卖两边便能够签条约了。遵循文件的规定,买卖两边要去县衙采办一张“定贴”,草拟一份条约,经有关职员检查通过,再采办几份“正契”,才气正式签订条约。
“这事,如有官员贪污枉法,苏公子能够找知府或者上高朝廷,你来找我有甚么用呢?”
看着苏小很有诚意的模样,王旁微微摇了点头:“苏公子,这个事不成以。你也晓得各州都有茶榷,这些除了当年我做都城茶场以外均由朝廷包办。如果你蜀地的茶销到了其他州府,影响了各地的茶利,那官府究查起来你我都担待不起。”
“好吧!我买这宅子,要借梅耶府的名,鄙人在眉州素闻王公子经商有道,每年仅仅上缴朝廷的茶利就有二十万两白银,本想与公子请教。但不料却瞥见公子卖此梅耶府,又关掉茶场买卖。我买此宅,想留此宅名头,请公子肯出面,帮忙我蜀地茶农将茶卖出蜀地。这就是我所说的前提和要和公子相谈的买卖。”苏小一口气说完,如释负重般喘了一口大气。
“也罢,原下世人传说王公子现在已经丧志,受制朝廷再不为民做事,看来是真的!”苏小的眼神中凸起一丝不加粉饰的轻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