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玫摇点头:“我在美国呆得太久了,脑筋有点胡涂。畴昔固然晓得我在中国人看来,跟他前提相差差异:他富有,我一名不文,他出身高干家庭,我孤身一人无依无靠,他未婚,我离过两次婚;但是从美国人的角度看,这些都不是算甚么。在美国,我仳离两次只是一种究竟,底子不是题目;而他的钱是他本身挣的,又不是从父母那担当的,以是家庭背景也是nothing。如许我跟他独一的辨别就是现有的资产了,归正结婚前都要做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各归各;并且我支出并不差的,我也是名校硕士毕业,读得非常热点的专业,有很好的职业远景和薪水上涨空间,以是我感觉我前提固然不如他,但是说到底也没甚么绝对配不上他的处所。我跟阿谁女孩是差未几是同时熟谙他的,他同时在跟两个女孩dating,他在择偶的过程中,但是他较着更喜好我。以是我畴昔真的自以为我会终究胜出的。我真的喜好他,他值得我去合作,以是我不回美国,我要留下争夺我敬爱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