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桌则是坐着三个装潢分歧的大汉,他们身边放的兵器都不一样,有铜锤,有狼牙棒,也有大刀,总而言之就是那种看起来就是炮灰的人物。
看到那阴柔男人疏忽了本身的话,大汉的神采更加红了起来,只见他走到了阿谁阴柔男人的身前,伸手就要去抓阿谁阴柔男人的衣领,但是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身影从驿站的窗户内里冲了出去,一掌拍在了阿谁大汉的胸口上,把阿谁大汉向后拍了出去。
听到这话,那阴柔男人并未作声,他只是持续翘着兰花指吃着菜,仿佛没有听到那大汉的话一样。
啃动手上有些味道的野鸡肉,元荃走到了一座小山的山顶,俄然他看到了火线山脚下的官道中间,有一座驿站坐落在那边,二话不说立即扔了手中的野鸡肉,展开轻功向着那座驿站疾走而去。
这个天下还未像是元荃宿世那般,野活泼物减少了九成九,这个天下的田野,各种野兔和野鸡还是很多的,乃至于还能够找到一些野鹿之类的东西,以元荃的气力,还是能够很等闲的抓到野兔和野鸡之类的野味生火充饥的,乃至于他还能够多抓些野味,熏制以后作为干粮带在身上,以防在统统特别的处所没法抓到野味落空了食品来源。
“这味道真的是……幸亏我内里趁着本身的衣服,不然还真是没法忍耐这衣服的奇特质感。”
看着驿站内里那些正在用饭的人一脸奇特的神采,元荃很见机的找了一个角落处的桌子坐了下来,没有往人多的处所去靠。
自从分开了鹰涧城以后,元荃已经在田野走了将近二十多天,每天没甚么味道的野味吃的他胃口直反酸水,现在看到了驿站,不吃个痛快如何行。
在把装满了酒水的黑葫芦系在腰带上,并且用衣衿遮好以后,元荃这才拿起筷子大吃大喝了起来,涓滴不顾其他的客人投来甚么样的目光。
元荃看着面前的伴计,他有些纠结,如果说这个伴计用非常鄙夷的目光看着本身,本身立即便能够逃出银票打脸,但是关头在于,这个伴计的态度固然不渝,却也并不卑劣,反而是无法居多,这就让元荃有些纠结了,你这伴计不遵循脚本办事啊。
想到这里,元荃就找了一个方向,向着位于占有了全部中洲的昊天皇朝的皇都承天城走去。
“桄榔!”
这个时候,第二桌的三个大汉内里,此中一个把手中的杯子摔了个粉碎,只见他神采通红的看着阿谁阴柔男人,缓缓站起家,涓滴不顾别的两个大汉让他不要惹事的话,对阿谁阴柔男人开口说道:“你这家伙,打扮的不男不女,妖怪一样,真是丢男人的脸面。”
眨眨眼睛,元荃看着阿谁男人用兰花指捏着酒杯的模样,俄然很想上前去问一句,兄台你姓不姓林,是否出身于威远镖局了。
对于所谓的紧跟潮流的观光者这类话,伴计天然是不太明白的,但是他认得银子,是以便不再禁止,让元荃走进了驿站。
撇了撇嘴,元荃终究还是放弃了打脸的设法,只见他伸手从怀里取出三枚碎银子放在伴计的手里,开口说道:“伴计,我看起来是一个乞丐,但实际上并不是一个乞丐,我只是一个紧跟潮流的观光者,你看我不缺钱,以是我能够出来用饭了吧。”
看着一边捂着鼻子,一边把本身赶出来的兵士,元荃嘿嘿一笑,喃喃自语的说道:“我就不信了,这么够劲的味道作为粉饰,风魔阿谁狗鼻子还能够找到我,如果他在找到我,那么小爷我就认输,大不了把武功给他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