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潜站了起来,筹算去其他车厢找个空位。却在这时,已经走到近前的流浪汉,状似偶然地撞了高潜一下,高潜站立不稳地跌坐了归去。流浪汉也顺势坐到了高潜身边,在高潜筹算再次起家时,他按着高潜的肩,将之压了归去。
在那极黑之地,一个阴沉的男声,和一个和顺的女声,对着一块并不存在的屏幕,批评着:
相对于一个流浪汉而言,这个流浪汉的体型有些过于魁伟了,上身穿戴一件像是水管维修工穿的那种牛仔布外套,泛着古怪的蓝绿色,下身的牛仔裤染着污迹,褴褛不堪。肩上松松地挂着一个破帆布背包。一张脸被那荒草似的胡子遮了一半,只暴露一双凶恶的眼睛。
实在屏幕上正在播放的内容高潜并不在乎,他之以是看得目不转睛,只是不想被劈面那双秀恩爱的年青男女刺痛眼睛,也不想因为那女孩一头幽黑发亮的长发而再次想起林茜。
高潜这时已经脱掉了西装外套,谨慎地折叠好放在中间的坐位上,西装上压着高贵的领带。现在他上身只穿戴一件红色的衬衣,袖口卷到半臂,他眼神冰冷地盯着流浪汉,一手背在身后,身材微微前倾,瞅准机遇蓦地站起。
流浪汉按着高潜的肩,瞥了眼远处层层叠叠的车厢,降落地开口:
高潜眼中喷火,就要破口痛骂,流浪汉却一抬手将身上的背包丢进了他怀里:“睁大眼睛看着。”
“胡扯,底子没有甚么洁净的路。”
现在,高潜坐在这趟末班车上,尽力将林茜的影子摈除出脑海。比如专注于屏幕上的阿谁正在直播热舞的美女。这美女长得不错,条顺,腿长,脸也标致,眼睛水灵灵的,就是不如林茜那么有神......该死,高潜拧眉低咒了一声。
不过现在这些已经畴昔了。
林茜,是他的前女友。几个小时前,高潜刚吃完一顿分离饭。
他用两只手,抓住了肩头上那只大手,发狠地用力,发明无效后,他退而求其次地改成扳此中的一根手指,如果有需求,他不介怀将之拗断了。
后背被椅子撞得生疼的高潜,内心翻滚出连续串的脏话。固然上一次打斗还是十几年前,这么多年的情面冷暖也早让他的脾气不复当初的火爆,但是明天不一样。
“请把你的手拿开。”高潜冷冰冰隧道。
“其他几个候选人呢?你已经放弃他们了?“
劈面那对蜜糖似的年青男女这时不知为了甚么吃吃地笑了起来,女孩坐到了男孩的腿上,搂着男友的脖子亲来亲去。
“将阿谁直接给他。”
“嗨,小子。”
“这就是我们要找的救世主?”
“不,我感觉还需求持续察看。”
流浪汉扭头看着高潜,眼露凶光:
“呵呵,你还真是个混蛋。”
面前的流浪汉完整激愤了高潜,现在天他也不想再禁止本身,现在的高潜就像一头暴怒的斗牛犬,哪怕面对的是一条比本身强健很多的大狗,他也恨不得扑上去将对方撕扯成碎片。
流浪汉的胳膊却在这时看也不看他地俄然一横:“不包含你,小子。”
“你疯了!”
半夜十二点,高潜赶上了最后一班地铁列车。
高潜身着一套笔挺的西装,打着领带,端坐在靠近车门的角落里,用心肠盯着劈面车厢壁上的屏幕。
而对于高潜正咬着牙筹算掰断他的手指,他表示得像是被小孩子挠痒痒一样毫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