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不知不觉间隔我本命年只剩两个月,感受越来越节制不住。当年阿谁老瞎子的话还真是准。”
红毛狗很少见,普通都是棕红色,少数会呈现褐红色,但这条狗却极其偏红,特别是背部的红线,仅仅看一眼就让人头皮发麻。
回到二楼西屋,林瘦子抹掉满头盗汗,咬牙切齿地抱怨道:“你说这都甚么怪人?竟然拉着被子就在门口守起夜来。”
但是设备却不是最需求考虑的题目,他独一顾虑的,是心态,以及……人道的不成控性。
大财迷BOSS刘开口杜口只谈钱,唯独在方炎面前有所收敛……
“我这狗,是‘驮尸犬’,又叫拖尸犬。”乌萨轻描淡写地先容起来,“这周遭几十千米的墓群里有很多尸洞和尸坑,都是千百年来一批又一批盗墓贼的尸身堆砌的凶地,近些年也不竭有人往里头跳,县政/府都懒得管了。”
林瘦子苦着脸向她借来洗面奶,在水龙头前洗了非常钟才赶过来跟大伙吃早餐。
方炎望着天涯的乌云雏形,看似有点入迷,思路却出奇的清楚:“我不晓得为甚么父母一向瞒着我的事,会被一个瞎子点破。既然他成心指导,我想大抵是为了让我有个心机筹办,也让你们,这些我身边相称首要的人,也有个心机筹办。”
“是你不对,人家本来就是守墓人。”方炎一句话把林昊的满腔牢骚呛了归去。
最诡异的是,它的毛发是红色!通体暗沉的褐红色毛皮,而其背脊中间的那一条线最为惹眼,竟是血淋淋的大红色。
……
瘦子被吓得六神无主的模样,指不定被甚么不洁净的东西黏上了?
“噗!”方炎差点没笑出声来,本来觉得是甚么鬼怪或者大粽子跟在背面,没想到是个大活人挺着一杆枪,枪口就抵在瘦子的猪腰子上,一副扣押犯人的气势。
走在萧瑟的戈壁滩上,方炎忍不住还是提早打出一支防备针:
他睁眼一看,一条红十足的大狼狗正扑在中间的床铺上。
“不过,国度不管,我管。”乌萨蹲下身,轻抚狗背,“在我这里住过的人,就算是和我有缘。我本身没甚么本领,但我家大红有本事,乡民们都说它是阎王爷恩准的拖尸官,每隔七天,答应从墓里驮回一具尸身。”
……
“大红!返来!”
“拯救啊!方炎快帮我推开它,干/它娘的,好臭啊,恶心死了。”
……
“啊?哦,晓得了,我这朋友认床,到了陌生地儿偶然会梦游。”方炎一把将林昊拉过来,对着乌萨连赔笑容。透过他健硕的身躯,能看到门外有一张躺椅,一床盖被。
在她看来,这绝对不是一条浅显的狼狗。
“十几年了,每年都有人来乡里刨古玩。”
但这条狗何止140斤,它只是头型和身型像极了大老黑,但毛色却红的瘆人,非常诡异。
秦霜的手环上亮起一行字,特地让方炎的余光瞥见。
这一夜除了二祝,统统人都睡得很轻。
哪怕方炎用寝室里惯用的自恋调子来自黑,也没能和缓室友心头被安排已久的惊骇。
考虑到此次有合作团队充当夫役,他便轻装上阵,从寝室带出了那只最小的黑匣。
仿佛是尸臭!
一索和秦霜听不懂两人在聊些甚么,单看二祝的神情就显得很慌:“如何?不……不会吧?你……你比来又有那种迹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