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两座城楼,南北一条破街,这就是边城概貌。
早晨把身上未几的东西当了,吃了顿饭充饥,最后剩下两个铜板,第二天和二老板一起喝西北风。
我一向听人说,蜀中多虫蚁,虫蚁可入食,这话听久了我都觉得本身不是蜀都人了,因为我向来没吃过虫子,但现在听老板这么一说,仿佛吃虫子是一件很平常的事。
“我娘是你给弄丢的,你要对我卖力,请我用饭。”我肚子咕噜叫了一声。
我一听,顿时两眼放光,急仓促几步上前,一看,我就怒了,痛骂一句:“滚你的!这是一具尸身!”
他驾轻就熟不知如何挖挖引引就抓到了十来只“肥美”的大虫子,然后架起火堆烤,我深呼吸看着那些虫子,浑身颤抖。
“甚么都没有你打甚么猎啊!”我鄙夷他。
“那是甚么人啊?”我揉着额角问。
我忙又拉住他,连声道:“还不敷!你……我还欠你四两金子!”他停下脚步,转头看我。我咽了咽口水说:“你带我去找蜀军,找到了,我就给你四两金子。”
在这一个大抵只要几十小我口的边城,偷一个馒头都跑不出一条街就被打死了,乞讨也是没能够的,思来想去,老板说:“我们只能去打野味了。”
我点点头。
他木然看着本身的衣角,只听刺啦一声,衣角被我撕掉了一幅。
他不觉得然。“抓虫子要弓箭刀剑干吗?”然后扬长而去。
那烤得热乎乎的虫子一进嘴,我牙关一闭,吧唧吧唧咬了几口,立即吐了出来。
我松了一口气,但还是忍不住鄙夷地想:没节操。
他昂首扫了我一眼,从地上站起来,拍拍屁、股说:“想要回家了。”
但不管信不信,肚子饿是实际,我老是要用饭的,而那边没处所用饭,为了用饭,我跟着二老板沿着坡下干枯的河道走了好久,终究找到了一个小边城。
我也是路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