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点半的时候,天垂垂亮起来,这片被都会所忘记的角落里,也垂垂有了人影走动,林夕背着竹篓走在低矮破败的巷弄里,活络的耳朵和鼻子,比起眼睛更加直观的感受着这片街区的统统。
王拐子,他并不陌生,究竟上为了争夺这个都会里能够的更合适乞讨的地盘,他们在郑老迈的带领下和王拐子那伙人多多极少打过架。
他就愣了一下,然后就听到了有些熟谙的声音,他游移一下,还是加快了脚步,向着那熟谙声声响起的处所跑去,然后他就看到了流着血的胡老三,凶暴的男人,另有仿佛死掉了一样的小女孩。
有些时候就是如许,衣食无忧的家犬能够在食品面前,用更加和顺文雅的姿势去面对,但野狗,哪怕只是一根骨头,也足以掀起一场战役。
哗!
胡老三本身也并不明白,或许人这一辈子偶然候也就只能英勇那么一回,胡老三憋屈了一辈子,但他毕竟还是会有一次英勇的。
王拐子蹲下来,拍了拍胡老三的脸,将染血的刀顺手在胡老三身上擦了擦,站起家来,正要走,就看到了路口处背着竹篓的小孩……
那勇气,或许只是因为那敬爱的囡囡,固然他连她的名字都不晓得,固然他晓得或许就算他豁出去统统也一样不成能换返来甚么。
“妈的,叫花子也想来当豪杰,这他么的不是搞笑吗?”
然后他就俄然听到了气喘的声音,小孩的哭声伴着男人有些气急废弛的叫骂声,另有一种奇特的味道,他向来没有闻到过,还没有等他有更多的体味,那股奇特的味道以后,就又多了别的一种味道,有些熟谙,是血腥的味道。
糊口在这社会的最底层,固然大多时候,人们会感觉他们不幸又可悲,但他们就像一群野狗,或许看起来很轻易欺负,但为了保存,他们也一样能够变得凶恶。
哪怕之前抢走囡囡的那些人,行动充足的快,快得让人反应不过来,但胡老三还是一眼就认出了那抢人的人。
前些日子传闻王拐子他们被人告发了,被差人抓了,郑老迈为此还欢畅的请大师喝了顿酒,只是可惜王拐子却没有就逮。
王拐子眯着眼睛,瞥见还在哭的小女孩,头也不回,对火伴道:“先弄晕了,转头还哭,直接弄哑了。”
但为甚么现在却不怕了呢?
王拐子低下头,瞥见胡老三竟然还没死,死死的抓住他的裤脚,“放,放过她,好不好……”
固然很看不起王拐子那群报酬了保存所做出的事情,但基于一样处于这食品链底端的默契,他们也只是敬而远之罢了。当然多少是出于害怕,固然不好说,但大师都是内心清楚的。
他如此欢愉的闻着,听着,看着,仿佛被隔断在别的一个天下里,但实在与这都会中大多数人的糊口并没有太大辨别的另一种糊口。
但他晓得,那些人会去那里。
之前他只在那些不幸孩子身上看到王拐子的残暴与凶暴,但现在他只要想到那敬爱的囡囡也会变成这个模样,他的心中就无端充满了无穷无尽的气愤与勇气。
“放心,看在你专门来救她的份上,转头我必然先弄哑了,再弄聋了,弄瞎了就欠都雅了,那就再把腿打断了。哈哈,记着,这都是因为你。”
全部天下就一下子变得活泼起来,东边几只瘦骨嶙峋的老狗在争抢着不晓得谁丢下的骨头,西边的屋檐中几个女人辩论着谁家的水倒在了谁家的门前,更远一些的处所,小孩子的哭声,另有大人的吵架声,伴着谁家的灶台传来的粥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