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再跟大师说一声抱愧吧,因为我并没有在十年前,将《诛仙》写成一部完美的小说。
哈哈!
好的伏笔好的笔墨会让一个角色饱满,会让这个角色更有内涵也有更多的故事,但是阿谁时候的我并不晓得,挖坑太多的时候,我本身前面就会忘了填。
在《蛮荒行》中,细心考虑过后,为了制止再次呈现这类题目,也为了让这部小说更加松散也更都雅些,在保存主线情节并尽量填坑的环境下,我砍掉了一些会影响文章节拍的小枝节,在这里跟大师申明一下。
《蛮荒行》终究正式露面了,在我写完以后,又等了好久,一如朱雀面纱下的容颜。
有种欠他们的感受啊。
阿谁时候写文时,会有一种感受,总感觉将来另有很长,另有很多笔墨能够写,总但愿写出一部恢弘壮阔的史诗巨作,哪怕这超出了我当时的才气却也并不自知。因而乎,我下认识地冒死挖坑。写作一小我物的时候,哪怕不是配角,哪怕只是一个副角,但是为了让他(她)的形象更加饱满,让脾气更加有血有肉,不再是那种惨白的纸片人,我常常都会加上一些笔墨,唔……俗称伏笔!
回到书籍身吧,说两句。
如果在十多年前的时候,有媒体采访有书友们发问书中的题目,指出一些疑点的时候,我当时应当会是绞尽脑汁地自圆其说吧,要么旁征博引,要么对付回避,总感觉本身不该也不会出错,现在想想,真是很傻也很好玩。十年后看十年前的本身,也会有一种想要浅笑的感受,看了我书这么久的同窗们,偶尔会不会也如许呢?
现在想想,好蠢啊!不过当时为了写一本好誊写好一个角色而尽力的那种表情,我仍然感觉还是很好的。
在方才写完的那几天里,有种恍然一梦的感受,那些人和那些故事,很早之前就已经说过了,哪怕只是一点,却也是他们人生的轨迹。他们是万剑1、道玄、田不易、朱雀、苍松、苏茹、水月、曾叔常、鬼王、青龙等等等等。
当年写《诛仙》的时候,因为刚开端人生第一部超越百万字的超长篇写作,现在转头看时,我在很多处所做的并不敷完美,也就是跟从《诛仙》多年的书友口中所说的那些BUG。你看,经历与年纪毕竟还是有效的,它能够让人明白更多的事理,也能让人的脸皮更厚一些,去承认本身年青时的不敷:)
不过幸亏,固然迟了一点,但我还是写完了《蛮荒行》。有豪情,有欣喜,有感受,这本书,我是当真写出来的,这个故事,我也感觉很都雅。但愿这么多年仍然另有一颗等候表情的朋友,看过以后,也会喜好它。
我从未在起点这个平台上发过书,有一种陌生感,传闻这里有各种榜单,各种更新体例,各种端方,看来江湖水很深啊:)哈哈。
PS:《蛮荒行》写完了的,不会断更,不会寺人……哈哈哈哈哈!
我曾经想过将他们都写出来,我曾经也想将他们好好写出一段故事。不过因为懒……嗯,我想首要就是这个启事吧,不找其他借口了,因为懒,以是拖着没写:)
这部《蛮荒行》,该当献给诸位,献给还记得这三个字的书友,也献给每一个喜好诛仙的朋友们。
不过能够有这么多的朋友爱好它,十年后仍然还记得它,我至心肠感遭到欢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