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夜是可贵的美好夜晚,月光淡淡地覆盖着街道。魔界王都的住民们吃过了晚餐,也都纷繁出来漫步,固然时候已经不早,但街上的魔族却并不显得少。
魔王宫是一座极大的修建群,而这里明显并不会有导游图之类的东西。凯尔特只能一间宫殿一间宫殿地找畴昔。不管到那里都只要一片沉寂,只要地上的史莱姆收回“咕啾咕啾”的声音。
路西菲尔是非常敞亮的行星,魔族大抵对他们的王都感到很高傲吧。
这会儿,她正坐在魔界王都的小酒馆里,食不知味地吃着放在面前的晚餐,完整不晓得本身的实在性别早已透露,并且已经成了魔族大臣们存眷的核心。
这景象实在过分诡异,但勇者向来不会感到害怕。以赛亚踏着泥浆般的史莱姆不竭进步,脑海中俄然响起了她的教员曾经对她说过的话:
就算她很清楚本身能归去的概率很低,但她还是要留够回家的盘费。
“请给我来一份炙烤哥布林腿肉!再加上啤酒!”
既然已经到了这里,为甚么非要比及明天赋来应战?
只除了……史莱姆。
“路西菲尔……”她低声念了一句。这是那颗敞亮行星的名字,恰与这座王都的名字一样。
固然遵循规定,统统的勇者都应当是男性,固然她有着一张能迷倒千万少女的帅脸,但她确切是个女孩。
令人吃惊的是,她在偌大的魔王宫中,竟然连一个魔族也没有碰到。
少女非常讨厌哥布林,畴前在她家的领地上,总有哥布林前来骚扰。它们像害虫一样,偷走农夫家里养的猪,这些小家伙跑得特别快,以是很少被抓住,但是在这里,这玩意竟然只是一种食材。
固然她向来也没弄明白过教员教诲她的这句话到底有甚么意义,但以赛亚下定了决计要更加谨慎谨慎。她攥紧了腰间的剑柄,谨慎翼翼地一步步向前。
魔王宫中史莱姆的数量的确多到令人吃惊,以赛亚几近每走两步就会踩中一只。开端的时候,她还会停下脚步用身上照顾的手帕擦拭皮靴,到厥后她干脆放弃了这个没成心义的行动,只是用力用沉重的靴子将地上的史莱姆踏得稀烂。
“中间是第一次到王都来吧?哥布林腿肉这类粗人吃的东西实在分歧适中间崇高的身份,或许您想尝尝王都的特性菜,比如说……龙肉馅饼?”
她大喜过望,健忘了倦怠,以最快的速率向着那间独一有灯光的宫殿走去。跟着她离那间宫殿越来越近,地上的史莱姆也越来越少,她的脚步变得越来越轻巧,她感觉本身的确要飞起来了。
几近每年都会有人类的勇者来到王都,想要打败魔王。但是真正能够达成本身的目标归去的,几百年里也不会有一个。酒馆仆人认识到,或许这位勇者已经明白了本身的运气,终究想开了筹办要花点钱了。因而他开端奋力向勇者保举菜单上最贵的菜:
要吃肉!肉!肉!
死有何惧?死在魔王手上,总好过被知名小卒干掉。就算她死了,人们也都会记着,勇者以赛亚・格雷斯伯爵,是在和魔王的决斗中捐躯的!
固然间隔当时只经历了一两年的光阴,但是在现在的以赛亚看来,那却仿佛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情。昔日的火伴早已经各奔东西,而她――统统勇者当中最超卓的,踏上了讨伐魔王的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