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唉……”周娟秀愤恚又无法地坐了下来。
秦茗玥放下了防备,紧紧抓着沈浪的胳膊和他迈开脚朝前走,哪晓得灰头发地痞趁她不重视,伸手往她的屁股上狠狠掐了一把。
“对了,明天上午,我们村头有赶集,你们能够去转转。”周文才吃着面条对他们说道。
走着走着,两人俄然看到,不远处有几个手里拎着西瓜刀的年青男人,围住了一个卖布鞋的摊子。
摊贩打量着秦茗玥:“你这小女人一看就是城里来的,我们这类山村可不像城里啊。”
秦茗玥很吃惊:“他们要钱,你们就给?”
秦茗玥欢畅地拉着沈浪出了门。
“仿佛是周武略和他老婆在哭丧呢。”
可阿谁地痞却直勾勾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然后边指指导点边对其别人说了几句话,紧接着,他们六个连钱也不收了,大步朝秦茗玥走了过来。
“城里来的妞就是不一样啊,这么冷冰冰的,难不成是看不起我们乡间人?”
沈浪嘴角一翘,挺着胸膛对秦茗玥说:“走,老公陪你去赶集。”
“老板,这麦芽糖如何卖?”沈浪劈面前的摊贩问到。
不得不说,秦茗玥即便不施粉黛,且为了低调而特地换上了最朴实的衣服,可仍然难掩她的天生丽质。
完成了这一场“恶作剧”,沈浪和秦茗玥便回到了周文才家中。
见女儿对沈浪的态度仿佛和之前有点不一样了,周娟秀打内心不舒畅,冷冷的呛声道:“不就是些乡村的聚在一起摆地摊,有甚么都雅的!”
摊贩长叹一口气:“那是我们这边的一帮混子,我们这些摆摊的,会在四周几个村庄间轮番赶集,赶集的到了哪,他们就跟到哪,然后挨个找摊贩要钱……”
“本来如此……”
“妈,我们走啦!”
潭龙村村头有一条老街道,街道不走车,但与穿过村庄的马路有交汇,因为交通相对便利,且处所够大,以是赶集轮到了潭龙村的这天,村里村外的摊贩们全数会堆积于此,热烈程度不弱于城里的大卖场。
沈浪面前的两个地痞立马退到了中间,还做出了一个有请的手势。
常日里这几个小地痞碰到有点姿色的都会上前调戏,说点荤话,脱手揩油都是家常便饭。
“……”
主如果村里村外这一片儿处所也没哪个女的敢对他们不客气,怯懦的就闷不吭声自认吃点亏,胆小的还会跟他们调侃几句,只为不让他们起火。
随即他一挥手:“兄弟们,让路。”
“那些蝙蝠,为甚么会一个劲地往门上扑腾?”秦茗玥歪着头问到:“是……因为你弄的那些鳝鱼血吗?”
周娟秀端着一碗刚煮好的面条放到饭桌上:“呵,人活着的时候不孝敬,死了结去做模样,恶心死了。大哥你别跟我说这些,我不想听。给你煮了一碗面,你吃完就去睡一觉吧。”
“三妹,你说奇特不奇特,周武略和他老婆,昨早晨竟然给咱爹守灵去了,那两人的态度乃至比我还端方,一整晚都跪着呐,太希奇了!”周文才忙不迭跟周娟秀说了昨晚守灵的环境。
秦茗玥皱起眉头,朝那几个地痞看了畴昔,那六个地痞大抵都在二十五岁摆布年纪,固然很年青,可脸上带着一种地痞地痞的狠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