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四,比你大一岁。”程辜晚打量着陆谨,非常当真的打量――十二岁的少年,还没长开,五官带了两分女气,放在这个年事看起来算得上是敬爱。那双眼睛也很好,清澈的就像是一汪死水。
“嗯。换吧。”程辜晚搁了手上的笔,他看向半蹲在地上换花的少年,少年穿戴一身发旧的衣服,款式是几年前北方的款式,蓝色对襟马褂、湖绸的裤子――这一身,仿佛是他的旧衣服。是他来上海时从北边带过来的衣服。
“可真可贵。你多大了?”
陆谨本想就此告别,却被陈辜晚留下一起吃午餐,他有些受宠若惊了,不住的和乔婶使眼色,不晓得这位少爷这般行动是为何。
“虚岁十三了。”
他去厨房用饭时,乔婶专门给他留了个鸡腿,一贯直接上手吃的陆谨俄然想启程辜晚用饭时文雅的模样,不由得忍住了上手的打动,用筷子夹了鸡腿放在盘子里,用勺子弄下上面的肉,这才小口小口的吃起饭来。
他发自心底的感觉本身又笨,又寒微――少爷待本身那么平和,本身却连字都不敢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