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纵兵夺鼎 > 第七十二章 吾有虎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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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北好整以暇地擦动手,轻飘飘地以一句反问顶了归去,“你且拔刀尝尝?”

这一下子,一众部落首级更是小声交头接耳起来了,不过世人所正视的方向分歧。如素利更看重燕北好似不经意间流暴露刀砍幽州刺史的事儿,而更多的部落首级则将目光在燕北与高览之间流转,两万兵马军中技艺最强者……那一矛礼服以勇称名的屠仆骨也就不是那么不能接管了。

不过屠仆骨没这么答,看他的酒糟鼻子就晓得这是个长于喝酒乃至贪酒的角色,以是他咧嘴笑了,端起本身面前盛满浑浊酒液的大瓮对燕北说道:“打我打不过他,喝酒……别看你是将军,可不是我的敌手!先讲清楚,喝醉了可不要怪我!”

素利一看氛围不好便对那部落首级说道:“屠仆骨,在帐中不成与客人动……”

每个部落首级都恨不得奉告统统人本身就是全部部落最勇武的人,可仿佛燕北如许,给人感受不但不坏,反倒让人更觉亲热与正视……毕竟燕北仍然坐在狼皮垫上拿着精美小刀插着肉往口中送,而方才大展技艺的高览仍旧持矛在他身后立着。

当太阳高升,兄长在邻家讨来一口用至陈旧的鍪锅,他和兄长将身上沾满红玄色血与泥土的衣衫挡在门缝上,可破屋子还是到处漏风。忙得满头大汗时,他瞥见巨大的肉块在盛满了温汤的鍪中翻滚,环绕的肉香气在屋子里升腾,仿佛……仿佛置身瑶池。

他们不晓得,燕北这是故作姿势,他脑海里统统与胡人打交道的经历都来自于胡人里的劣等牧民,跟部落首级同帐吃食这是头一遭!既然不晓得如何才气让他们高看,那干脆就学比他们职位更高的胡人呗!

“痛快!”燕北挑了挑眉毛,再度抬手让高览将铁矛收起,也不管这个叫屠仆骨的酒糟鼻子一脸悍不畏死的模样,反倒一把抓过盛着半壶奶酒的酒壶高低垂起,摘了头上沉重的铁兜鍪昂着下巴问道:“敢向吾拔刀,豪壮之士!却不知敢与吾喝酒吗?”

“行了,中间,我们还是说些闲事吧。”

也就是燕北现在读书还少,若他再多看上两年书,也许就晓得在先秦末期叛逆蜂起,高天子在鸿门时为项王所宴,持盾突入宴中的懦夫——先汉舞阳武侯、大将军樊哙,当时便被项王问过不异的一句话。当时樊哙的答复是“我死都不怕,还怕喝酒?”

莫非此人,实在跟咱一个样,也是个蛮汉?

燕北的话音刚落,一个面前听懂的部落首级便挺着亮光的脑袋梗起脖子,手扣到了腰间弯刀镶着金银的刀柄上,操着糟糕汉话口中瓮声道:“汉地小儿未免也太藐视我等了吧?”

实在现在想来,那是家里无盐无酱,只是净水煮肉能香到那里去?可那味道让他现在想起都难以健忘。

高览的丈五长矛自燕北抬手时便已经提了起来,跟着酒糟鼻子屠仆骨起家,铁矛便仿佛一道玄色流光直奔其喉咙而去,随后三十斤混铁矛在高览筋肉盘虬的力量节制下纹丝不动地定在屠仆骨身前,反射寒光的矛锋紧紧贴着屠仆骨的脖颈,在其脖间划出一道血线,却并未伤其性命。

人们常常会爱护于从本身自傲的方面完整超出的人。你重义、我比你还重义,是以晏子二桃杀三士;你大气、我比你还大气,是以廉颇蔺相如可将相和;而本日,这些鲜卑胡族豪放,那燕北就要比他们更豪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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