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嘉溯穿戴整齐的西装,正抱着一台条记本坐在客堂沙发上看报表,精力抖擞。
我按捺住猎奇心没问他程呦呦到底是甚么人。吃完饭他合上条记本筹算出门:“我去公司,下午安然会来接你回越城。”
幸亏房间里暖气很足,地暖温度很高,即便赤足踏在地上也不会感觉冷。
他走了好久,我还呆呆地回不过神来,直到楼梯上再次响起“啪嗒啪嗒”鞋底击打地板的声音。程嘉溯不在的时候,程呦呦看起来沉着多了,不屑地扯着嘴角:“恶心!”
程嘉溯沉下脸:“程呦呦,谁许你如许不懂规矩的?”
他端了水返来,扶我坐起来,靠在枕头上――床单被褥也是玄色的。我就着他的手喝了几口水,温热而不烫嘴,也不在乎他的手就落在我光滑的脊背上,只是懵懵发问:“这是那里?”
程嘉溯揉揉眉心:“用饭吧。”
不太记得昨晚的事情,只晓得不过是一晚拥抱罢了,那里就称得上是幸运了?
但男人现在不但不冷酷,反而显得极其和顺,和顺得让我狐疑本身在做梦。不是梦里的时候,他就连保护我,也是恶声恶气的,才不会有如许暖和得令人落泪的语气。
我无法摊手,解释道:“我是客人,不是你家的保母。”
眯着眼打量四周,才发明这里并不是旅店,而是一处从未见过的房间。极度繁复但毫不简朴的设想彰显着设想者的心机,暖色彩的青灰、孔雀蓝与玻璃家具营建出产业化的冷酷质感――就像这个男人的外在。
我呆呆点头,他拉着我的手又放了归去,伸进衬衫解开的领口。
大略是酒还没醒,我竟没成心识到如许与他同床共枕有甚么题目,被他一哄就又睡了畴昔,并且因为他的和顺,梦境安好又斑斓。
竟是个五六岁的小女人,稠密的褐色头发,虎魄色眸子,略大的门牙――活脱脱一个幼年版艾玛・沃森。
换好衣服去洗漱,隔着洗手台,我看着镜子里的本身。因为高质量的充足就寝,眉眼都是伸展安闲的,眼睛水亮有神,面色白净晶莹,透着天然的桃花粉。从内到外都是沐浴在幸运中的模样。
“这是我家。”我没骨头似的往下窜,没一会儿又滑进被子里,把本身裹成春卷。男人也自但是然地在中间躺下,顺手拽了被子一角挡住本身,拥住我轻拍几下,“快睡吧。”
见我起床,他放下条记本:“用饭了。”
不知为甚么,经历昨晚以后再面对他,我很难堪:“哦……好的……再见。”
“爱吃不吃。”他面上闪现出嫌恶的神采,“饿了天然会想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