眯着眼打量四周,才发明这里并不是旅店,而是一处从未见过的房间。极度繁复但毫不简朴的设想彰显着设想者的心机,暖色彩的青灰、孔雀蓝与玻璃家具营建出产业化的冷酷质感――就像这个男人的外在。
换好衣服去洗漱,隔着洗手台,我看着镜子里的本身。因为高质量的充足就寝,眉眼都是伸展安闲的,眼睛水亮有神,面色白净晶莹,透着天然的桃花粉。从内到外都是沐浴在幸运中的模样。
定睛一看,那道影子已经站在程嘉溯面前,大声宣布:“我饿了!”
程嘉溯穿戴整齐的西装,正抱着一台条记本坐在客堂沙发上看报表,精力抖擞。
我:“……”
大略是酒还没醒,我竟没成心识到如许与他同床共枕有甚么题目,被他一哄就又睡了畴昔,并且因为他的和顺,梦境安好又斑斓。
程家人都是这德行吗?我腹诽着,不想跟个小女人普通计算,走畴昔给她倒了杯热牛奶。才要回身,又被她唤住:“哎,面包和煎蛋呢。”
他推行华尔街精英的糊口体例,非论前一天早晨加班又或是插手酒会到多晚,次日必然是凌晨五点钟起床,健身四非常钟后冲澡,精力充分地投入事情中,毫不让人看出他均匀每天歇息时候不超越六个小时。
“爱吃不吃。”他面上闪现出嫌恶的神采,“饿了天然会想吃的。”
这个面貌出众如小天使的小女人现在倒是满眼戾气,嚷嚷着:“我饿了!为甚么还不用饭?”
醒来的刹时,我有些失神,不晓得本身是谁,在那里,产生了甚么;也不晓得身边的男人是谁,只是遵守本能,紧紧依托着他。
“噗!谁、谁要做你妈妈了?”我哭笑不得,又震惊万分,“我连你爸爸是谁都不晓得。”
我无法摊手,解释道:“我是客人,不是你家的保母。”
我呆呆点头,他拉着我的手又放了归去,伸进衬衫解开的领口。
“……”我对熊孩子没甚么体例,还是听程总的,离她远点好了。
幸亏房间里暖气很足,地暖温度很高,即便赤足踏在地上也不会感觉冷。
竟是个五六岁的小女人,稠密的褐色头发,虎魄色眸子,略大的门牙――活脱脱一个幼年版艾玛・沃森。
再次醒来的时候,已是天光大亮。房间里空无一人。床头还是放着一件大号男士衬衫,我不由为程嘉溯的恶兴趣感到一阵无语。
手底下是一具健壮的躯体――我的手伸进了男人的衬衫里,触着滚烫的胸肌――我倒抽一口冷气,倏然抽脱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