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真是一群悍勇的劫匪,平常必然没有少杀人,前次一碰到老子就砍我,看老子此主要了你们的命!”林帆双眼通红的大喊道,显得非常凶横和狂热,骨子里的狠劲完整被激起出来。
看到劫匪头子带头,剩下的劫匪鼓起了勇气,全都跟了上来,远远地就好几块石头丢了过来。
“嗷~!去死吧你这个怪物!”
林帆用谙练的口语英语,喊出了上面这三句话,然后开启循环播放形式,一向让扩音喇叭播放这三句话。
不过没体例,对于连衣服都穿不起的异界劫匪来讲,这玩意儿真是一件可贵的宝贝了,没看劫匪头子都谨慎翼翼的穿在身上,深怕一不谨慎给弄脏了。
用了不到一分钟时候,林帆就追上逃窜的劫匪,然后为了杀鸡儆猴,直接再次朝一个劫匪冲撞畴昔。
劫匪头子穿戴林帆的那件外套,阿谁女劫匪身上穿戴一件粗布麻衣,另有别的一名相对结实的劫匪,估计应当是二号头子,身上穿戴劫匪头子替代下来的那件烂麻布衣服,勉强能够掩蔽身材。
不过即便如此,对于此行的独一一件战利品,劫匪们还是舍不得放弃,林帆遗落的那件外套此时正穿在劫匪头子身上。
这时劫匪头子标尸身才重重的落在地上,恰好被冲过来的车轮碾压畴昔,立马一阵血肉横飞。
不过这也难怪,明显碰到了一个肥羊,成果甚么也没有打劫到,并且林帆当初就那么无缘无端的消逝了,任谁碰到内心都要发毛。
看到剩下的劫匪这么不见机,林帆大怒,刚好调转车头,然后踩彻油门直冲畴昔。
和这个天下的衣服比拟起来,林帆的外套来自当代,不但洁净整齐,并且做工精彩,就连材质都是这个天下所没有的,看起来相称初级华贵,也难怪这群土鳖把这当作是贵族打扮了。
远远的就看到那六个劫匪,五男一女,此时看起来情感并不昂扬,模糊有些落荒而逃的意味。
剩下的那三个冲的比较靠后,勉强躲过了第一次打击,此时三人都已经快吓傻了,惊骇的大呼一声,惊骇的回身就跑。
这一次林帆听清楚了,逃窜的劫匪喊得都是英文,林帆但是一个酷爱学习的好孩子,在外为了做买卖便利,还曾经自学了英语口语,起码简朴的口语交换没有题目,比如说那一句如泣如诉的‘Help me!’,林帆还是听得一清二楚的。
对于超天然征象的畏敬,自古有之,即便异天下也不例外。
前面的两个劫匪瞪大了眼睛,心惊胆战的想要躲开,可惜他们已经没有机遇了,直接被货车一冲而过,然后两具鲜血淋漓的尸身飞落两侧。
不过嘛,林帆无法的摊摊手,那实在就是一件几十块钱的地摊货,林帆但是常常出去跑车的老司机,行车路上可不必然安然,过分值钱和宝贵的东西都是取祸之道,是以他身上向来不穿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