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是个好天。
就看刚才进门时的阵式便晓得,昌平这里远比在行唐时的人事要庞大很多。父亲卧床,她不但要侍疾,而平常的琐事更要管起来,这里的婆子丫环大多都是家生子,盘根庞杂,从现在这一刻起,她要尽量说话,不能真的让人把她当作哑巴来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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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天倒是可贵的夏季暖阳,天空蓝得透明,让人的表情也为之静好。
“......花......很......好。”罗锦言的声音很轻,但只要她本身才晓得,她已经用了很大力量。
罗锦言含笑向夏至使个眼色,夏至点点头,道:“几位妈妈,蜜斯风尘仆仆,要先去梳洗换衣,再去拜见老爷。回都城的路上,多亏有军爷和几位义士护送,林管家如果不在,烦请妈妈们请位合适的人来欢迎恩公,略作休整,想来老爷也要劈面谢过。“
常贵媳妇不住伸谢,又领出去四个丫头,两个十三四岁,两个八|九岁。
见她口齿聪明,罗锦谈笑着点头,看一眼夏至,夏至会心肠从箱笼里拿了一根银簪子赏了她。
见罗锦言看向那几盆水仙花,一个穿戴豆沙色棉比甲的媳妇子局促不安地搓动手:“原是想给您点上香料的,可老爷说平常的香料您闻不惯,媳妇就自所主张,搬来几盆水仙,不是宝贵种类,蜜斯如果不喜好,媳妇这就搬走。”
罗锦言穿戴湖蓝折枝纹夹棉缎袄,深蓝的棉裙,罩着半新不旧的茶青披风,被夏至从骡车上抱了下来,早有几个衣著面子的婆子等在内里,见了赶紧屈膝施礼,笑道:“这是咱家大蜜斯吧,几年没见,更加标致啦。”
“我产业家的叫常贵,是西峰山那边的管事,媳妇认的几个字,老爷就让媳妇来服侍蜜斯,我产业家的十天赋返来一次,两个孩子有爹娘带着,如果蜜斯不嫌媳妇粗笨,媳妇早晨也能值夜。”
神态朴拙,没有恭维。
她们脸上略显夸大的神情便收敛了几分,很快便请了罗老爷的一名堂侄罗建昌来欢迎几位恩公。而这个时候,罗锦言已经过夏至奉侍着,在本身的内室里梳洗一番。
夏至从怀里取出早就筹办好的封红,给几个婆子打赏:“妈妈们辛苦了,这是大蜜斯赏的。”
多日来的大雪纷飞,即便雪停时,天空也是阴蒙蒙的,如同愁云密布的怨妇,哑忍着,但随时都能风雪交集。
屋里烧了地龙,暖洋洋的,窗台上放着几盆水仙,用哥窑梅子青的瓷缸养着,就连那淡淡的花香也让人感到暖融融的。
罗锦言莞尔,落落风雅,又让夏至给她别了两朵指甲大小的粉绒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