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返来,她的内室便是本来住过的房间,父亲明显让人经心安插了。
次日是个好天。
罗锦言穿戴湖蓝折枝纹夹棉缎袄,深蓝的棉裙,罩着半新不旧的茶青披风,被夏至从骡车上抱了下来,早有几个衣著面子的婆子等在内里,见了赶紧屈膝施礼,笑道:“这是咱家大蜜斯吧,几年没见,更加标致啦。”
“......花......很......好。”罗锦言的声音很轻,但只要她本身才晓得,她已经用了很大力量。
罗锦言还是四岁时随父亲来过昌平,也只住了一晚,便去都城求医。
就看刚才进门时的阵式便晓得,昌平这里远比在行唐时的人事要庞大很多。父亲卧床,她不但要侍疾,而平常的琐事更要管起来,这里的婆子丫环大多都是家生子,盘根庞杂,从现在这一刻起,她要尽量说话,不能真的让人把她当作哑巴来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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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锦言向她们浅笑点头,看向夏至。
罗家祖上是昌平的农户,家道殷实,到了罗绍曾祖父那辈时,已是昌平数一数二的人家。到了罗绍祖父那辈时,罗家正式分宗,家业平分。
她们脸上略显夸大的神情便收敛了几分,很快便请了罗老爷的一名堂侄罗建昌来欢迎几位恩公。而这个时候,罗锦言已经过夏至奉侍着,在本身的内室里梳洗一番。
她又照照镜子,肯定全无旅途的怠倦之色,这才起家去见父亲。
罗锦言浅笑着打量她,见她二十高低,五官倒还清秀,只是皮肤微黑,头发梳得光溜溜的,戴着一点油的银丁香。
她换了件粉红石榴折枝的小袄,领口和袖口镶了红色风毛,衬得一张欺霜胜雪的小脸如同含苞待放的梨花,看得常贵媳妇呆了一呆:“女人生得可真都雅,媳妇从没见过这么都雅的人。”
神态朴拙,没有恭维。
伤筋动骨一百天,何况父亲还是骨折,陇西之行要临时停顿,父女二人要在昌平起码住上三四个月了。
此次他调往陇西,以现在朝中的情势,即便三年任满,他也难回北直隶,昌平这边都要祖业,自是不能变卖,他此次返来,便是要和各位管事好好交代一番。
长房领受了都城的铺子,把昌平的祖业卖给三房,百口迁往都城;
常贵媳妇不住伸谢,又领出去四个丫头,两个十三四岁,两个八|九岁。
二房固然留在昌平,但两个儿子嗜赌成性,欠下巨款,多亏三房脱手互助,才度过难关。但家业也糟蹋得七七八八,到了现在,只剩下昌平镇上一座两进宅子,在罗绍庄子上做事的罗建昌便是二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