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哥是一名军官?”利尔子陵听后惊呼道。
待军官紧握着枪杆碎布步入草丛,映入视线的竟是一名十七八摆布的少年,少年身材肥胖,皮肤白净,满头白发,一袭白衣,边幅相称俊美,最惹人谛视标则是少年额头那鲜血般的红印,目测并非四周的山贼,而是一个见所未见的生面孔,虽是如此,但军官还是保持警戒之心,持枪指着白衣少年问道:“你是甚么人?”
“啊…嗯!是如许的,我也不晓得!呵呵!”利尔子陵听前面露难堪之色心中暗想:“就如许吧!名字只是个称呼罢了!”
“嗯!好!”利尔子陵听后应道,心中暗想:“我必然要获得这叫做枪的东西,不然就算碰上了夜飞也只能给他添乱罢了。”
“如许吧!”青年军官收起枪杆,徐行走向白衣少年的面前缓缓蹲下开口道“既然你那么想参军,那今后你就跟在我身边。先试一试能不能吃的了这份苦,如果你行的话我会帮你入军,可假定你不可的话,那你就只能持续回家做布衣了!”
“实在也不是这么回事!你要明白这一点,刀剑不如枪炮,而枪炮则不如气血。”
“不错!这有甚么好惊奇的?如果你能提着一名三百万通缉犯的头颅返来,你也会晋升成一名军官。”
“那走吧,回通灵国!”
俄然跟着一声枪鸣,几只小鸟遭到惊吓,叽叽喳喳的扑腾着翅膀飞向高空。
“对!”
白衣少年听后心中暗喜“如许也好,先找落脚地,以后再想体例跟夜飞会和。”想罢只见白衣少年面露感激之色赶紧伸谢。
“梨子,你要走的路还很长,我看你年纪悄悄就有一颗匡扶公理的心,也不轻易!你另有很多事情不明白,今后我会渐渐的奉告你的!”李乐被利尔子陵不断的诘问,有些发蒙仓猝转移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