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寻千度劈面的落万雨却没有涓滴高兴之色,反而是一向皱着眉头,单独喝着闷酒。一杯接着一杯,仿佛他不是在咀嚼红酒,而是在卖醉。只可惜这浅显的酒喝得再多,他也醉不了。
前任咬了咬嘴唇,没有说话,只是紧握动手中的一瓶红酒。
“谁啊?”屋里的年青女人也走了出来。一瞥见是男人的前任,当即板起黑脸吼:“这里已经不是你的家了,你还来干吗?”
当99位左券人都完成了左券,“前任有毒”的魔力就会开启光阴之门。
夜已深,中医馆早已经关上了大门。大厅里,两人相对而坐。
刚才还是灰红色的石门,一下子就变得金光闪闪的。石门平空消逝了,面前的就只要一团金色的光芒。光芒闪烁却不刺目,一眼望去,深不见底。
不过,只是那么一刹时,一眨眼的刹时,落万雨手掌的伤痕却自愈了。血痕全无,规复得跟没有受伤前一样,若不是空中上的玻璃碎片还沾着他的血迹,便没有人会发明他刚才受伤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门铃响了。
是谁?如此不解风情?
在一橦初级别墅里,一对男女正在卿卿我我。年青的女人双手勾住中年男人的脖子,扭动着水蛇腰,轻咬着红唇,抛着媚眼。男人的目光逐步变得迷离,嘴巴迫不及待地亲畴昔。
没错,男人丢弃了槽糠之妻,另结新欢。本来他们之间已经结束了,没话可说了,但是这位前任不甘心啊。越是不甘心,就越是有故事。
寻千度笑容如花,脚步挪动渐渐地朝着那团光芒走去。
十年了,她终究等来了光阴之门开启的这一天!
只不过那女人是第99位左券人,相称首要。
“酒里有毒?你——”小三被吓得花容失容,从速摇摆着面前的男人,呼喊着他的名字。
落万雨这张姣美的面孔,清楚的五官,挺直的高鼻梁,加上紧皱的眉头,现在看起来就像一名愁闷的王子。就连那干爽的短发也披发着愁闷的气味。整小我就像被一层哀伤的情感包抄着,挥之不去。
男人先是一愣,目光随即变得温和了些。他认得,这瓶红酒是他们结婚之前一起买的。当年,他们相约在结婚十周年的时候才拿出来咀嚼。只是,他们却在十周年的前三天仳离了。
很久,前任晃了晃手中的那瓶红酒,看着男人的脸鼓起勇气说了一句:“我只是想和你一起喝完这瓶红酒。”
“砰——”的一声,前任手中的杯子也落地了。她后退了两步,却没有要分开的意义,嘴巴一张一合却一个字也没有说,只是神情严峻地盯着男人。
金黄色的光芒把整间中医馆都照亮了。
在同一时候,寻千度和落万雨也在中医馆里咀嚼着红酒。
别墅里,前任为男人斟着红酒,同时也为本身倒了一杯。小三在一旁瞪着白眼,一副随时要扫前任出门的姿势。
寻千度单手重摇着红酒杯子,却一口也不喝。白大褂已经脱去,此时身穿短袖V领T恤,七分牛仔裤子,平跟鞋。红酒本应当配号衣,但她这一身落拓也不失文雅。
当前任数到“十”的时候,男人毫无前兆地俄然晕倒了畴昔,酒杯落地。
门铃响得短促不安,令男民气烦气躁。
那粒深玄色圆圆的大拇指大小的药丸状的东西,有一个霸气的名字,叫做“前任有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