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朝我挥挥手,大步跑向球场:“篮球找到了!”大师瞥见他手中的篮球,扯着嗓子嗷嗷地喝彩,从四周八方敏捷堆积向篮球场。
远处一小我一瘸一拐地跑来,操场上的人都停下来,有人骂来人:“你丫看看表,现在几点了?”
怕粉碎面前的画面,以是不敢举步,只能立在树下静看。彼时,并没感觉本身的目光会更多落在宋翊身上,在我眼中,他们每一小我都是活动的美、阳光的美,芳华的美。
如果一向如许的话,我的人生轨迹或许就不是明天如许,遵循我的成绩,我会上一个浅显的重点本科,或许会熟谙一个男孩,然后我们谈一段校园爱情。多年后,我或许会在感慨芳华似水韶华时,想起宋翊,但是他的详细长相必定已经恍惚。但是,统统在十七岁那年的一个雨天走上了一条截然分歧的路。
大师听完,也没甚么好体例,只能劝他今后谨慎一点,大朱抱着头不吭声。没想到脾气最暖和的宋翊倒是猛地将手中的篮球砸到了地上,篮球弹得老高,远远地飞出去。
老板利落地承诺了。
全部天下都是清爽、明丽、光鲜的,而他们这群花腔韶华的少年才是这副画面上,最令民气动的几笔。
他已不是他。当年的他,唇角的浅笑从不是用来保持间隔的面具,眼底深处也不是看不清楚的暗淡。可他也还是他,明天早晨,篮球场上的他,和多年前一模一样,眼中的敞亮一如当年在阳光下灿笑的少年。
他们一边四周乱寻着球,一边大声笑嚷,会商着刚才谁比较豪杰,谁比较狗熊,谁平时最耍酷,刚才却最孬种,最后分歧同意宋翊是“不会叫的狗才最会咬人”。
我把球冷静地递给他,他拿着球问:“你在这里读书?”
当时,宋翊已经高中毕业,考上了清华上学,或许是朋友聘请,或许是他记念故校,在一个下着细雨的夏季午后,他和几个朋友在篮球场上打球。一向以来宋翊打球,必然观者云集,可此次因为是暑假,以是黉舍里没有甚么人,篮球场上只要他们在奔驰、在喝彩。
来人坐到操场边说:“我明天打不了了,你们接着打!”
和之前的日子一样,两小我漫无边沿,却欢愉淋漓地聊着,然后互道晚安、睡觉。
我的手紧紧地握着拳头,凝睇着他的身影,耳边一遍遍轰鸣着他的声音:“我在清华等你。”
在世人的扣问下,终究弄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本来大朱的女朋友被一个小地痞寻求,小地痞警告过他好几次,他都没理睬。明天小地痞终究动用暴力,四小我把他堵在黉舍四周的胡同里打了一顿。
他们返回时,很多人挂了彩,可个个都神情镇静,搭着相互的肩膀,高唱着宏亮的军歌,歌声响彻操场。他们就如一群得胜返来的兵士,宋翊被他们簇拥在最中间,他的一个眼睛乌青,半边脸红肿,嘴唇边有血痕,形象实在不算好,但是却成了我影象中他最漂亮的一刹时。
“高兴的酒,不高兴的酒?”
他粲然转头,那一眼中,有我!
一个个都衣服湿透,脸上也分不清楚是汗水,还是雨水,奔驰间,常带起连续串的水珠,被阳光一映,光影窜改间,竟有七彩的光芒。再配上紧致有型的肌肉,敞亮纯洁的眼睛,高大健旺的身姿,充满力量的追逐和对抗,我第一次体味到“阳刚之美”四字的含义,面前的男人们真正个个都是龙躯虎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