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厉琛说他之前在军队时,常常有丛林逃生的田野练习,碰到过各种不测,受过各种伤,当时候为了自救,必必要认得各种草药。
他说,这才像我傅厉琛的女人。
看着他神采惨白毫无活力的模样,我心头一冰,哆颤抖嗦伸手去摸索他的鼻息。
我抿紧唇,用外套浸湿溪水,拧干了归去擦拭伤口边的血迹,又试图捧洁净的溪水去洗他的伤口化脓的处所。
这是我此生度过最冗长的一个夜晚。
如许的伤口可轻可重,万一严峻了传染到神经,必然会留下严峻的后遗症!
到最后,只想到一个最妥当的体例。
在丛林里度过的第一晚非常温馨,天亮后,我们持续沿着小溪走,溪流的绝顶是天然瀑布,直到走到这里,还是没有遇见任何人。
本来用来包扎的外套已经湿透,分歧适再用,正愁着没布料能够包,傅厉琛俄然伸手在我脖子上提了一下:“用这个。”
“傅厉琛!傅厉琛!”
丛林里遮天蔽日,淡薄的阳光被层层叠叠的枝叶挡住,光芒阴暗,冷风过境,偶尔几声虫叫鸟鸣,在这类景象下也显得阴沉的。
手机等东西早就在滚落山坡时丢了,现在身上甚么东西都没有,底子没法联络到外界。
俄然,一头野狼冲向了我,在我的瞳孔里不竭放大,心脏突然间停止了跳动,我乃至能看到它牙齿缝里残留的血丝……
我用尽满身力量把傅厉琛从地上拉起来,把他背在背上,此时我很光荣当年在秦家干了很多体力活,现在才气勉强扛动他。
越想内心越慌,我起家在原地走了一圈,满心满脑都是如何救他。
想去找草药,学电视里的情节给他疗伤,可题目是我底子不懂药。实际就是如许,没有那么多方才好,不会在你需求拯救药的时候面前就着长一株。
深山老林里发展着各种百般的植物药草,如果不是专业懂药的人,没几小我能找对。
傅厉琛盯着我的眼睛:“嗯。”
解开之前给他顺手包扎伤口的外套,当即看到一个翻出红肉几近能瞥见骨头的伤口,几个小时畴昔,伤口不再流血,却开端化脓。
点了火堆,四周敞亮起来,看着比较有安然感。
“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