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先进到能甩偷猎个人10086条街的设备,绝对不会是普通的偷猎者,不过他们的手臂上没有效于辨认身份的臂章,莫非他们是偷偷越境的雇佣兵?

牙没有捕猎经历,不晓得捕猎的时候先应当暗藏靠近然后再迅猛反击,它冒然的追击让遭到惊吓的野兔直接夺路而逃。

狼是典范的肉食主义者,但牙却与其他狼并不一样,比起生肉它更喜好吃烤熟的野兔,罗昊试着从果树上给它摘下一个野果,它竟然也会用两只前爪抱着啃得津津有味。这让罗昊都忍不住有些思疑,他喵的,这还是号称丛林之王的狼吗?

“你这奸刁的小家伙!”罗昊暗骂一声,从速跟了上去。长大后的牙必定会是丛林之王,但它现在还小,如果赶上偷猎者留下的捕兽夹可就不妙了。

凌晨天刚亮的时候,罗昊便展开了眼睛,收起盖在身上的毯子,看了眼还在干草垛上熟睡的云熙,轻声提起背包朝山洞外走去。之前汇集的食品已经吃完了,他需求去筹办新的食品。

“嗷呜……”牙不幸兮兮的低嚎一声,用脑袋蹭着罗昊的脸颊向他逞强。

这时一只灰色的野兔从草丛中探出脑袋,瞪大着眼睛警戒的察看着四周的环境。野兔的呈现当即吸引了牙的重视,松开啃了一半的野果,撒腿就去追那只躲藏在草丛中的野兔。

狼的感官很灵敏,发觉到山洞里有动静,本来趴在云熙身边的牙立即从干草垛上站了起来,发明在山洞里走动的人影是背着背包,正筹办外出的罗昊时,牙才卸去眼中的警悟,蹿下干草垛走到罗昊脚边,用脑袋蹭着他的裤腿。

罗昊弓着身子缓缓地退到一处灌木丛中,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固然身上的迷彩服不是丛林作战利用的战役迷彩服,不过往灌木丛中一钻还是能起到根本的假装结果。至于满身乌黑的牙,罗昊顺手扯了一些绿色的枝叶盖在它身上,并表示它乖乖趴在原地别动。

野兔跑的很快,但担当了母亲良好血缘的牙也不弱,固然还只是幼狼阶段,四肢也比较短小,但是奔驰起来的速率却不慢,直线奔驰的时候竟然有追上野兔的趋势。

以是现在向他走来的只能够偷猎者或者本地的猎人,但不管是二者中的哪一个,都不是罗昊想招惹的,他肩膀上的牙足以引发他们的贪念。

“呜……”牙用脑袋蹭了蹭罗昊的脸颊,催促他快点解缆。

呈现在罗昊和牙视野中的是一个身高在一百七十五公分摆布,一个身高在一百八十公分摆布,有着较着东亚人特性的亚籍男人。他们身上穿戴美军最新研发的合用于丛林作战的atacs-fg迷彩服,脚上是玄色的511作战靴,头上是一顶四色丛林迷彩的棒球帽,耳朵上还挂着红色的氛围导管耳麦。

走在前面的男人手持一把加装了皮卡汀尼导轨、全息对准镜、m203榴弹发射器、前握把、战术手电和消音器的m4a1全主动步枪,一把全长三十二公分,重一点二公斤的搏斗军刀,以四十五度角斜牢固在他的战术背心上,而他的战术腰带上乃至还挂着三颗美制m68手雷和一颗烟雾弹!

罗昊寻觅食品的地点间隔山洞并不远,如许如果云熙碰到甚么事,他也能在最短的时候内返回。

“不过看在你有功的份上,此次就算了,另有下次,你就乖乖啃野果吧。”罗昊取出一小块酱牛肉,送到牙的嘴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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