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着天花板发了一会呆,黄玉郞站起来在房里踱了几步,最后站到窗前,痴痴地望着窗外。
比来黄玉郞已经找到了合适的人选,但在要不要与对方合作的题目上,他还在踌躇着。
这部影片并不是林宥伦手上最赢利的一部电影,《实在的谎话》一部电影他就赚了差未几5000万美圆,折合港币是《十一罗汉》的十倍,但《十一罗汉》的胜利带给香港影坛的震惊却远比《实在的谎话》要狠恶,究其启事还是因为影片采取了一种全新的好处分派形式:演员不拿片酬,最后按比例分账。
以曾志韦的才气和分缘,本不消这么来求着黄玉郞,放在之前,他悄悄松松便能够拉来投资,但现在的环境却有些不太一样,香港市场被嘉谊院线把持,而曾志韦的好朋友电影公司此前又一向在帮着潘笛生与林宥伦做对,现在谁还敢冒着获咎林宥伦的风险和曾志韦合作?
黄玉郞不说话,曾志韦有话也只能憋在嘴里,好不轻易挨到秘书将茶泡好端出去,黄玉郞这才将办公桌上的报纸往前推了推,“不知曾先生看了明天的报纸了?”
当然曾志韦还不算是走投无路,新艺城那边麦加已经发话了,如果曾志韦肯归去,麦加会亲身去找林宥伦讨情。林宥伦不是襟怀狭小的人,想必这点面子还是会给的。
这件事最直接的影响便是,现在很多演员接片时候都但愿将片酬算作影片投资,最后拿票房分红。制片公司也乐意采取如许的体例,既能够节流一开端的本钱,又将拍片风险部分转移到演员头上,演员为了拿到更多的钱,也会尽力将电影演好。
想要进军影坛,直接建立电影公司风险太大,招揽人手也是一个费事事;退而求其次的体例,就是收买一家现有的公司,并且前提是这家公司不能只是一个空架子。
不管如何,这都是好朋友电影公司的最后一次机遇,曾志韦必须得紧紧掌控。
黄玉郞比那些直接投资建立电影公司的人要更明智一些,很多人只看到香港电影赢利,却没有看到每年因为亏蚀开张的电影公司不计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