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莞尔,“只要你走了,钱独关才敢对我脱手,我想速战持久。毕竟,你多盘桓一日,小尤小纪的伤害就大一分。她们两人根底甚浅,打两个小毛贼还行,如果赶上妙手就只要逃命的份了。”
“不。”她却摇了点头,“我仍有一事想托你互助。”
“请说,能为美人效力,鄙人乐意之至。”
侯希白想笑,又强自忍住了,半晌才道:“伯母必定非常善于乐律。”
琴行的仆人是个行姑息木的白叟,他见了朝歌,眼皮都没抬一下,从室内抱出一个古朴琴匣,翻开放在桌上,一副任君查抄的模样。侯希白也看了一眼,这琴不但形制分歧于普通古琴,连大小也比浅显琴小上很多,倒是非常简便易携。
侯希白面露惊奇,他原觉得朝歌不过是心血来潮学习琴艺,谁想竟是苦学了十几年。听她这么一说,本身反而越来越有兴趣了,他摇着折扇笑了笑,“不知我可有耳福一闻朝歌的琴技?”
她点点头,懊丧道:“的确,母亲琴音绝伦,世上无人可及。”
指导完两人的剑法,天气已然全暗了下来,朝歌留她们住了一晚,次日凌晨才把两人叫来,将襄阳城产生的事情说了一遍,后又叮咛道:“我这边不便留你们,你们明天就归去,行事谨慎一点。”
“当真。”他非常必定。
自始至终,两人的衣间发上未曾落下半片桃花,不计其数的花瓣在叶笛声里漫天飞舞,轻巧好像胡蝶。跟着曲音渐消,桃花才悠悠坠地,终究落在空中聚成了两个字,字体清丽细秀,一眼能看出是出自女子之手。
她闭上眼,半晌以后又展开,怔怔望向劈面琴台上的七弦琴。琴是桐木胎,鹿角沙漆灰,通体没有甚么多余的装潢,只在琴身留有一枚徽记,是以上古书刻写下的“音”字,这是母亲的风俗,也被她全然担当了下来。
那是一间琴行。
侯希白抬头看向虚空,面上尚还安静,眼中的惶恐之色却越来越浓,他惊的并不是朝歌所吹的曲子,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