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也是血族”,青年还挥了挥手里的剑,“喏,你看到了,现在你要戳我吗?”

原主叫苏伯宁・梵卓,十三氏族中梵卓一族的亲王,密党魁首。

银色骑士靴快速地跟从天下意志指导出的方向挪动着,俄然青年的耳边传来两个呼吸和一个心跳声,一个离得较远,另一个在他的两点钟方向不敷百米。

男主凯恩斯就是在一次密党剿灭活动时魔党留下的遗孤,逃离疆场的时候被一小我族,也就是宿世的莱特・多恩捡到家里养了一段时候,厥后被密党魁领苏伯宁偶尔发明带归去当儿子养,但凯恩斯不太懂为甚么苏伯宁要把他养着而不是杀了,直到他有一天体味到血族普通都不他杀,为了文雅和面子,他们活腻了自行了断的体例是养一个比本身更强大的血族,让他来替本身告终。

凯恩斯・勒森魃。

本来在未黑化的天下循环里,莱特和凯恩斯应当从都成为血族今后变了一对欢乐朋友,各种打情骂俏没羞没臊以后终立室属,但在黑化版本里,莱特脱轨的自我认识特么像个怨妇一样恰好要找人怪一怪。

仿佛脚步和心跳同响。

而剧情点地痞就地痞在这里。

但实在他晓得的不全面,想他杀的血族普通都会用心逼迫挑衅那些被养着的血族,基于吸血鬼骨子里的高傲让他们没体例去屈居一个弱于本身的血族,因而时候一久,有那么一分钟火气上来了就把豢养者给干掉了。

血族的感官极其灵敏,能切确地捕获每一次风向的窜改,放当代就是如同*风向检测仪普通的存在。程述闻声离得近的阿谁呼吸起来很吃力,但却没故意跳声。

染血的披风在漫布波折的丛林里被划出几条口儿,但来人脸孔平平,好似刚才从交叉发展的枝蔓间跳过的不是他一样。

……

程述:......嗯?剧情是不是有那里不对?

程述挑起眉,“为甚么?”,他顺手揽过身后的披风,给少年揭示上面的血迹,“我杀了很多血族,也有很多人族......没分过吵嘴,只要站在我对峙面的都死了……你不感觉我能够也会对你脱手吗?”

天气渐明,归巢的蝙蝠已经回得七七八八,沉寂丛林在这一刻才真正地迈入令人惊骇的沉默里。

小凯恩斯像是被此中庞大的哲学套路给绕住了,他思虑了半晌,抬开端的时候眼眶红红的,“你、你不要对我脱手……”,他抽泣了一口,“我、我会很乖的......”

成果在路上的时候,莱特同道因为配角光环,又搞了个叫甚么血族都不能顺从的甜美血液的buff挂身上,正巧凯恩斯分开了一会儿,就被血族的一个第七世代长老撞见趁便带走了。

凯恩斯一想本来本身就是要帮苏伯宁结束冗长孤单人生的,那这个要求的确就是奉告他好呀我们来来往吧来酱酱酿酿嘛,当即就和莱特同道组了个懦夫队,要穿过沉寂丛林去血族范畴搏斗一条尚在甜睡的叫苏伯宁的恶龙。

还要医治他未愈的情伤。

找人找了半个月,最后因为密党事情实在太多滚归去措置,成果就发明长老把小莱给带来了。凯恩斯作为一个特权阶层向来不装狷介,不玩不拿大众一针一线这一套,他崇尚的是该拿的时候毫不手软,因而天然口头嘉奖了长老同道,然后把人给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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