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没有。
我的父亲是卡特里西帝国的至公爵,母亲是高贵的皇室公主,而作为他们独一的儿子,我生来便是贵族中的贵族,妥妥的特权阶层。
然后,我不谨慎砸到了一个敬爱的半精灵小孩。
当父亲牵着一个小男孩的手,看着我说出“你是个怪物”的那一刻,我如坠冰窖,俄然明白了很多。
这么说能够有点奇特,但列出上面这些你就会明白我毫不是用心吹嘘。
他沉默着坐在那边,避开了我的眼神。
我晓得如许很在理取闹,人家供你吃供你喝,还操心吃力帮你找药疗伤,你却无私的想占有对方更多的时候,你是他的甚么人?
或许,那不叫逃,那叫给点时候沉着沉着。
但是,人老是有劣根性的,我越来越贪婪,越来越没法仍受单独一人的空间,十年来堆集的孤傲感早已深切骨髓,我渴求他更多的伴随,哪怕只是坐在一边不说话,只要看着我就好。
他很痛苦。
哪怕毫无庄严,只要可菲儿谅解他,他甚么都情愿做。
如果,我能早一点遇见他,没有德莱克,没有可菲儿,该多么好。
我在母亲的墓前跪了一天,然后带着简朴的承担,拄着拐杖,开端了四周流浪。
厥后,固然我的腿好了,固然我又规复了曾经鲜敞亮丽的模样,固然我的丹田俄然一夜间无缺,我也不会健忘那段有他伴随的光阴。
毫无疑问,作为一个万人迷,他的特别让我很感兴趣。
可菲儿分开了他。
起码,我不必再为了一片小小的面包,寒微的祈求。
阿谁时候傻笑的我不会明白,这个冷酷寡言的小孩,对我的后半生,会有甚么意义。
我一出世就揭示了不凡的天赋,比大多孩子记事早,也更聪明,不管学甚么,都是一点就透,可谓天赋。
起码那一刻,固然认识不清,但我真逼真切的进入了他暖和的身材。
我尽力眨眨眼,强忍着骨裂的阵痛,试图遣散面前的赤色,朝一边德莱克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