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实在挺荣幸的。”希斯・莱杰摸着下巴,“不是统统人都能有如许的荣幸。”
思考了半晌好轻易有了一点眉目却莫名其妙被打断的埃伯特:“……”
埃伯特越来越摸不着脑筋了:“我感觉每次拍戏都是这类状况,这确切很好,但没有甚么特别值得说的处所。”
这源自于他们对演出的追乞降对本身的苛求。
优良的演员之间总有一些共同点的,希斯・莱杰和埃伯特都未满30岁,但两人对演出的追乞降了解却都非常类似,每次接下一个角色,埃伯特总要埋首于脚本细心阐发一遍又一遍,根基上脚本方才到手不久,他就能够把一部电影的剧情完整过一遍,希斯・莱杰则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属于将体验派应用到极致的那类演员,他所接下的每一个角色对他来讲都是一次应战,他猖獗地感悟、猖獗地折磨本身,让本身堕入到角色的情境中去,这是埃伯特都不能做到的。
但是这一世,阴差阳错,他换了皮换了芯,反而实现了本身宿世从未达成的成绩。埃伯特把这归结为世事无常,毕竟没有人晓得本身人生的下一秒会产生甚么,作为一个果断的唯物主义者,埃伯特也不会想到这么玄幻的事情会产生在本身身上。
多数时候,希斯・莱杰都不得不承认埃伯特的设法是对的,他仿佛明白了埃伯特那座小金人究竟是如何来的了――和他的那些合作敌手比拟,埃伯特的优势很较着,太年青,长得太帅气,这些都是严苛的评委们不投票的首要启事,但是埃伯特却让评委们心甘甘心肠挑选了他,一个首要的启事就在于演出本身。
埃伯特握着笔,神情严厉的盯着脚本,嘴唇因为专注抿成了一条线,平时神采奕奕的眸子里清楚地倒映出了密密麻麻的英笔墨母。希斯・莱杰趁机瞅了他一眼,撇了撇嘴。
比如埃伯彪炳演的《暗中骑士》和《无间行者》,电影中都有亚洲黑帮与北美黑帮相联络,并且凡是都是反派,无形中减弱了北美公众对亚洲人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