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穿书了,并且穿的还是那本书里的颜值担负、人气担负,被读者亲热的称为“搅屎棍”的“第一男配”!

至于暗搓搓抢男主的机遇,林诺更是想都没想:究竟证明,任何想和男主抢机遇的人,最后都会变成男主的机遇!

余生嗯了一声,不说话。

余生踌躇了一下,俄然神采有点泛红:“我可不成以……预付一点人为?”

此次余生沉默了半晌,才又嗯了一声,还是没有说话。

这是和抓文机器作战的防盗章, 30%的订阅马上第一时候浏览!  林诺不消看也晓得本身现在有多狼狈, 一身玄色的长袍已经撕成了布条,身上、脸上到处充满了细碎的血痕, 狼藉的头发被水糊在脸上背上, 一出水又冻成了冰渣子,看着更加的好笑。

琴歌发明本身对这类窜改,竟然没有半点不测震惊的感受……他公然是,健忘了甚么吗?

“叮!”一个高耸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 林诺有些不耐烦的皱皱眉,再多的反应就没有了。

但不管如何样,退亲他还是得去的,不然若换小我去把现在还是凡人的男主完整获咎了,弄得满门毁灭就不好了。

着名今后他老爹就“慕名”找了来,表达了驰念、惭愧、身不由己等豪情以后,问他要钱,然后要车,然后要房。林诺没让他多操心机,凡是手头上有的,能给就都给了。

琴歌持续道:“第二,我是摈除不了你,而不是不想摈除你,如果有一天,我有此才气,你或者走,或者死。”

又想到冥冥中那道樊篱,明显,那不是以他现在的力量能够冲破的……

这答案,看起来豁达漂亮,实在凉薄的可骇,说到底,他只是底子就没有将那小我当作本身的父亲看罢了。

至于他的搅屎棍功力,只看他的人气就晓得了。当初林诺的朋友就是为了拿这根和他同名同姓的搅屎棍来恶心他,才拖着他去看这本小说的。

点头道:“我明白。”

“叮!主线任务已经完成,是否挑选回归?”

某一天他洗完澡,躺在床上刷了会手构造灯睡觉,等再醒来,就到了娘胎里,开端了这一辈子。

牛哄哄的灵药,你守一千年一万年都没用,保准在成熟的那一秒你刚好走开,男主闪现。

琴歌一愣。

琴歌惊诧,不是说天子不差饿兵吗?如何这位曾排行玄字一号的暗卫,竟就如许两手空空的被赶出来干活?这内里有甚么他不晓得的隐蔽?

看过这本书的人都晓得,方拓这小子就是天煞孤星下凡,除了女主林灵儿,其别人和他走的越近,就死的越快,以是交好是绝对不成以的!

就如许顺风顺水的活了将近三十年――他是真的感觉本身这几十年过得是顺风顺水,固然他的经历在旁人看来,仿佛充满盘曲波折,但是在林诺看来,却从未遭受过让他完整糊口不下去的坎儿――就在他觉得本身的人生约莫就是这模样的时候,他穿了。

危急四伏的秘境,男主闯出来是刚毅判定,火中取栗,你闯出来,那就叫不知死活、利欲熏心。

这个身材,不一样了。

余生承诺的如此利落,倒让琴歌有些不测,顿了顿开口道:“你有甚么要求,也可提出来。”

因为年纪太小,也不肯意假装乞丐――他自认是具有劳动才气的人,没有成为乞丐的资格,可惜法律并不承认他的劳动才气,找不着活儿的林诺一开端飘的很辛苦,厥后终究找到了一份“牢固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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