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卢森堡夫人圈中不但朋友很少,并且在她家里还结了仇敌。仇敌虽只要一个,但以我本日之处境,这个仇敌能以一当百。这指的当然不是她的兄弟维尔罗瓦公爵先生,因为他不但曾前来看望过我,还好几次请我去维尔罗瓦。并且,因为我对他的聘请答复得尽我能够地彬彬有礼、客客气气,而他则把我的含混答复当作同意,为卢森堡佳耦安排了半个来月的小憩,并发起让我与他们一同前去。因为当时我身材不好,需求疗养,不能出远门,不然会有伤害,我便请卢森堡先生代为婉谢。大师可从他的复书(信函集D,第三号)看到,这并未引发任何的芥蒂,并且,维尔罗瓦公爵先生对我仍一如既往地表示出厚爱。他的侄子兼担当人、年青的维尔罗瓦侯爵却不像他伯父待我那么驯良可亲了,不过,我也实话实说,我对他也没有像对他伯父那么尊敬。他草率的神情让我受不了,而我的冷酷态度也招来他对我的仇恨。有一天早晨,他乃至在饭桌上戏弄我。我没有沉得住气,因为我很笨拙,没有一点巧于对付的才气,平活力,就更加落空沉着。我有一条狗,是我几近刚搬到退隐庐,人家在它还是小狗的时候送给我的,我当时便唤它“公爵”。这狗虽不标致,却属罕见种类,我把它当作朋友和朋友,而它必定比大部分以朋友自夸的人更称得上朋友。因为它生性喜好黏糊人,又有豪情,并且我俩又相依为命,以是它在蒙莫朗西堡便出了名。但是,因为我那极其笨拙的胆怯,我把它的名字改成“土耳其人”,实在有许很多多的狗都取名“侯爵”,也没见哪位侯爵大人是以而生机的。维尔罗瓦侯爵得知我替狗改名,便紧着诘问我,乃至我不得不当着满桌来宾把我做的事讲了出来。在这件事里,给狗取名“公爵”倒没有甚么不恭之处,不恭的倒是把这个名字给改了。更糟的是,有好几位公爵在坐。卢森堡先生是公爵,他儿子也是公爵。维尔罗瓦侯爵就要当公爵,并且明天已是公爵了,他幸灾乐祸地赏识着他给我形成的宽裕以及这宽裕所形成的结果。第二天,有人对我说,他伯母就此对他大加怒斥了,可想而知,如果他真的挨了怒斥,他是毫不会轻饶了我的。
第四章与《克莱芙公主》()①相媲美,并且,我能够说,如果这两篇东西只是在外省被人读到的话,是毫不会有人能体味得出它们的全数代价的。是以,如果说这本书在宫廷中大得胜利的话,那也不必大惊小怪。该书充满了活泼而含蓄的妙笔,宫廷中人应当对此非常赏识,因为他们练习有素,长于悟出这些生花妙笔。不过,在此还得辨别一下。这本书是分歧适有种人读的,他们有的只是奸滑,他们的夺目只表示在切磋恶事上,好处看不到,只往坏处瞧。比方,借使《朱丽》在我所想的某个国度出版的话,我必定没人能将它读完,并且,它必被制于机先,灭于无形。
布弗莱夫人对于这个决定很不觉得然,又在尽力地劝说我,让我去英国。她没有说动我。我向来就不喜好英国,也不喜好英国人,而布弗莱夫人好话说尽,也远远未能撤销我的讨厌之情,反而仿佛使之有增无减,我也不知到底是为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