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亦风对视一眼,是个有故事的狼。公然,索朗用天下上最小的声音开启了他四十年前的回想......
“不消你们赔偿甚么,有命的东西都有走到头的一天,他们只是回到土里了罢了。”旺青甲笑道。
索朗喝了一口茶,用拳头抹了一把嘴角:“再说到我们收缴的成千上万的猎物,都堆在庇护区院子里烧,站在火堆前我就在想,这把火到底烧给谁看?野活泼物会为之喝彩吗?这把火又到底烧痛了谁?如果说,看到那堆得像山一样的猎物时,我的心已经在痛的话,那么看到这些植物在大火中化成灰烬,我的心则美满是在滴血了。我当初抓盗猎者收缴猎物是不让他们无益可图,厥后我明白,如果这需求不竭,贸易不断,盗猎不止,光是收缴焚毁就是毫偶然义的事情。”
这藏袍的里子竟然是清一色的狼头皮,每张都是从狼眼下方到额头的三角形皮块,每块头皮有巴掌大小,一上一下拼接缝合,多少头皮连成整块,最后裁剪成袍子内衬。
“就留在牧场上,狐狸和秃鹫吃了。”
对比察看,他们的长相和本性也不一样。福仔很结实,毛色草黄夹黑,棕褐色眼睛,黑眼线,看我们的目光固然有所顾忌但还比较暖和,特别是瞥见我们给小不点治伤后,福仔的眼神更加驯良。当我拿着肉靠近他时,他偶尔还摸索着伸鼻子过来嗅嗅我的手指,我想用另一只手摸摸他脑袋时,他会立即放弃食品缩回床底下。小不点很肥胖,毛色较深,玄色的额头上很较着地掺杂着一些红色毫毛,眼线之下各有一块明显白斑,茶青色的眼睛,目光桀骜机灵,显得更加野性难驯。不管我用甚么招数吸引他,他对任何食品都不屑一顾,对我们也毫不靠近。他低垂着头,翻起狼眼看人,仿佛我们是他宿世的仇敌。不管大小、面相、脾气,不客气地说,他俩就不像一个妈生的。
我摸着皮袍里衬:“这少说也得四五十张狼头皮啊!”
我和亦风决定留在旺青甲牧场上守夜。
十年……我俄然间想起了曾经和老狼的问答:
“阿爸打量了狼好一会儿,笑了:‘我让你看看他们的辨别。’
一向比及下午,索朗还没来,我闻声小狼肚子咕噜噜的叫声了,但是小不点还是滴水不进,福仔也躲在床下不肯出来。察看了大半天,小不点对房梁上的鸟叫有反应,而福仔却仿佛充耳不闻。我们很担忧福仔会像龙狼那种环境,被鞭炮炸聋了,得逗他出来查抄查抄。
我觉得索朗要给我们揭示当时的兵器,但他却从马背上卸下一个大承担拿进屋来,往床上一扔:“翻开看看吧。”
“‘别开枪!别开枪!’阿爸大喊着爬起来,一抬手就把枪杆子掀起,对着天空走火,乌鸦吓飞了一大群,狼却趁机跑远了。
“厥后人们查抄铁链,链头断口上面有很多牙痕,日复一日被狼牙咬得薄脆易断,击中我胸口的就是铁链中绷断的关头一环,这匹狼早就在策划流亡了。
我长叹一声,用摄像机把“百狼袍”拍成质料,然后冷静地将皮袍重新包起来还给索朗。百狼袍托在手里,沉重得像压了一座山。我实在没有勇气将它带回都会,就让狼族的灵魂留在草原吧。
小不点走不动,福仔不肯走,咋办?
小不点的乳獠牙尖端还是半透明的,小舌头舔过牙缝,透出一点粉红光晕,这是六周大的牙口。福仔的獠牙却已不那么透明,闪现出白玉般的光彩,又细又尖,他的第一乳门齿也比小不点更凸起,这显现他已经八周大了,同一窝里的狼崽,出世日期却相差了两个礼拜,这是如何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