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走了没多远,就听身后有脚步声,我吓得捧首回身。公然是辣妈追来了,但是……她竟然冲我摇尾巴。我没看错吧,这是我熟谙的辣妈吗?辣妈转头瞅瞅她身后的猎物,边摇尾巴边撤退。
“瞥见了吗?是甚么猎物?”
“咦,这是……双截棍?!”亦风拿着刚清理出的狼尾巴,尾毛一半黑一半灰黄!
亦风说:“这么大片的山脉,就我们俩人,找一个夏季都白瞎。我倒有个好主张,乔默这么神勇,明儿把她带上:一来安然,纵使遇见熊也能报个警;二来凭她的鼻子,准能搜出袍子!”
北风刮过荒漠,残阳淌血。杳无火食的大地上,两小我抱着一匹病笃的小狼。
野狗上门砸场子,那还得了!
我和亦风筹议了一下,决定靠近去看看。亦风在小屋给我巡查,我裹紧藏袍御寒,把手机、望远镜和对讲机揣在袍怀里,轻装徒步走下山去。
这家牧民我们不熟,不晓得他们对我们救狼的做法持甚么态度,我不便给他解释,问清了处所,劝和一下我们便分开了。
晨光熹微,两人兴冲冲地携“神犬”乔默上山搜袍。
走了?竟然把她死守的猎物让给我了吗?
我们在小狼的骨骸前给老狼拨去了电话。
我揪着心持续清理……
我悄悄侧过脸,试着用小狼的视野,睁眼看看她现在能看到的草原—暗淡的天空、破裂的云层、回旋的兀鹫、等待的乌鸦……当我看到这些,我感到很哀思……她只是个七个月大的孩子,就走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天,或许到了明天就只剩尸身或者白骨。我们只能如许抱着她,陪着她。我怕她冷,怕她痛,怕她孤单,怕她醒来哭着找妈妈。
乔默从沙坡上跑过,她跑着跑着俄然又退了几步,边嗅边刨,仿佛有所发明。我穿上鞋子畴昔看,乔默刨开的黄沙坑里暴露一整片枯草色的植物外相,沙土上面明显另有更多被埋陷的部分—是狼尸身!
我挪动望远镜了一圈,没发明别的狼。既然不是格林,我们也就温馨地察看,不打搅母狼进食。
我必须找回我的袍子,不然这个夏季非冻傻不成。最首要的是,这件黑藏袍是格林最熟谙的装束,也是我们能够相认的信物—野狼都不肯离人太近,没有这身装束,被格林远间隔认出来的概率会大大降落。别的,特别让我猎奇的是狼群会替火伴收尸?这是一个严峻发明。群体糊口的植物中,蚂蚁会收埋火伴,大象也有墓园,但是以往我从没在任何狼书或者有关资猜中看到过狼群会合体收尸。如果这群狼真的带走了飞毛腿的尸体,这是否能揭开一个悠长以来的谜团呢?
亦风挖来黏土,我汇集双截棍的骨头重新拼接,搓草为绳将它们扎成骨架,亦风把小狼的皮肉揉进黏土中,我们一起重塑狼身。双截棍的头骨在我掌中是那么小,小得让民气疼,迎下落日,一束光芒从他眼窝里穿透过来。双截棍活着的时候已饱受折磨,我不想让他骸骨混乱地躺在这片有望的沙化地,我不能容忍虫蚁再来啃咬他小小的身材。我想让他活过来,想让他长大,想让他展开眼,看着这片他从小就没来得及多看一眼的草原。
“甚么?拖走了……”我一愣,狼群都是当场吃牛,向来不会吃力拖牛上山,莫非又是熊干的?不会吧,这牧场主说亲眼看到了狼群,俄然间,我内心一动:“是甚么时候的事儿?你在多远的间隔瞥见狼群拖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