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截铁丝环成拳头大小的一圈,死死勒住狼脖子,铁丝端头拧了很多麻花绞,直至拗断。铁丝圈上留下了牙咬的陈迹,锈迹上模糊有干枯的血斑和粘连的碎肉,铁丝圈只比小狼的颈椎骨略大一圈罢了,可见这铁圈曾经深深箍进狼脖子的肉里,直至勒断他最后一口气,这就是双截棍的死因。
这就更让我不测了,明白日的,狼发明有人靠近都不撤退,还死守着那只猎物,甚么东西那么宝贝?
双截棍用生射中最后的力量重返狼群,把最后的呼吸留在了狼山……
对不起,小狼,我们来得太晚了,太晚太晚了……
12月3日,我公然在家四周发明了一匹狼,亦风立即用长焦锁定。
赶跑了野狗,我转头再看乔默夺回的猎物。
看看!
“亦风快来,能够是飞毛腿死在这儿了!”我仓猝叫亦风来帮手,两人像清理化石般谨慎地刨开黄沙……
我必须找回我的袍子,不然这个夏季非冻傻不成。最首要的是,这件黑藏袍是格林最熟谙的装束,也是我们能够相认的信物—野狼都不肯离人太近,没有这身装束,被格林远间隔认出来的概率会大大降落。别的,特别让我猎奇的是狼群会替火伴收尸?这是一个严峻发明。群体糊口的植物中,蚂蚁会收埋火伴,大象也有墓园,但是以往我从没在任何狼书或者有关资猜中看到过狼群会合体收尸。如果这群狼真的带走了飞毛腿的尸体,这是否能揭开一个悠长以来的谜团呢?
我多但愿她在手术的疼痛中能本能地抽搐一下,或是痛哼一声,起码会让我看到多一线朝气。但是她没有,就那样无声无息地躺着。我给她上了消炎药,只要纱布,没有绷带,我便解下藏袍的红腰带给她拦腰缠紧包扎。
这么说飞毛腿的尸骨被狼群收走了?遵循这线路和时候,狼群应当是趁夜把飞毛腿连袍带狼一块儿拖走的,我捆紧的袍子恰好成了他们叼衔的“担架”。狼群一夜辛苦翻过食指山脉,超出中峰两座山梁,天亮时,他们翻越后山垭口,可巧被这牧场主远远瞧见,使他误觉得是自家的牦牛被拖走,引发了主仆争论。
“她还活得了吗?”亦风在我耳边问。
我查抄那只血肉恍惚的狼眼。我扒开他的眼皮吹口气,有眼睑反应,她充血的眸子轻微转动了一下,映出我的影子,不晓得她还能不能瞥见我。固然飞毛腿的眼皮被乌鸦啄烂了,不过眸子还没瞎。我想起母狼摈除乌鸦时的狂怒。小狼还活着,这些乌鸦就想生抠她的眸子子,当妈的怎能不恨!
“上午,我吃完酒骑摩托返来,亲眼瞥见七八匹狼拖着一头牦牛,就从阿谁山垭口上去了。”牧场主就着地上一块积雪给我画了个位置,“狼就在这里,我在这里瞥见的……”
亦风一向摸着飞毛腿的心跳,恐怕它就此骤停。
她没吃?这就很变态了。狼捕猎吃食都是速战持久,没有事理在这么靠近人的处所从上午护食到下午,既不叼走又不吃,这不是狼的做法。必定有题目!
双截棍安然静坐在垭口俯瞰着狼山领地,等候着他的狼群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