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生纣王玩转封神 > 第3章 宿命狗血诗的加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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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然一阵暴风刮进了庙里。

名誉:1000万点

用当代的观点来解读,“娶”字,即是纣王想攀附女娲这位神祗;“取”字表达的,是纣王只想要女娲当“小三”,名份都不筹办给她一个。

看这少年煞有介事的模样,不像在扯谎。她想到了一招,命梓星:“你把故事里国君在女娲庙的题诗,念来听听?”暗想:果然记性不好,听了题诗总该能够想起来。仍然没印象,就证明奉告他故事的人在诬捏。

就在梓星洋洋对劲之际,忽觉左胸传来一阵奇痒。典范的乐极生悲。

“甚么是是非句?”绝色女子蛮有好学精力。

但活了数万年不成能统统的零琐细碎的东西都留在脑筋里。来临到哪座“女娲庙”露个脸,对女娲来讲是很浅显的事儿,不敢包管每一次“显圣”影象都很深。

梓星的影象力之强,能够当作他自大的本钱。他皱着眉头思考了半晌,竟然让他记起了诗的前面四句。

从绝色女子那方面来看,倒是见到梓星俄然举止变态――

比起这些粗鄙不堪的玩意,那位国君在女娲庙吟的那首“渎神”诗,的确能够归入“端庄八百”的行列。

梓星大大咧咧,很不敬地伸手指着“女娲圣像”,笑道:“我说这个女人脾气不好,你还真别不信。有一名国君,在‘女娲庙’看到她的圣像,被吸引了,就吟了几句诗。成果这女人暴跳如雷,找了三个修炼千年的妖精来祸害他。你说,她是不是鸡肠狗肚谨慎眼?”

她的神采一阵红、一阵白,劈面挨骂却不好发作的滋味,的确太难受了。跟活吞一肚苍蝇的恶心滋味有一拼。

“就是在一首七言诗前头,别离安上‘女儿悲,女儿愁,女儿喜,女儿乐’四个前缀,意义要连贯、畅达;尾字再压个韵就好了。总之,也能够算是诗的一个门类。”梓星尽量用对方能了解的话来解释。

他的左面前,呈现了一个透明的信息框,内里列出了关于面前“小妞”的信息:姓名:女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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