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春秋我为王 > 第12章 呦呦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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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绵上馆舍都坐满了赵氏伴随打猎的家臣,摆满了做工精美的漆木桌案,案上好菜美酒,香气扑鼻。

好比武王伐商,在黄河边坐船时,有一条明白鱼跳进了他的怀里,同船的周公旦和燕召公顿时下拜叩首直呼此乃大邑商授首我小邦周的征象……

不过对于赵无恤来讲,用商匕勺着煮烂的肉糜入口,再佐以咸臭订交的牛羊肉酱,实在是有些重口味。在他看来,这羹独一的长处就是……营养?易消化?

以这期间的火力,想吃上口熊掌可不轻易啊,楚成王就等不及吃到就被儿子干掉了,晋灵公也因为一只没煨熟的熊掌而被赵氏弑杀。

他德行不敷,我看你是这个做叔兄的无德吧!

87_87010感激书友清玄散人的打赏,人生第一笔啊,冲动ing,特此加更……

对于无恤来讲,这场燕飨实在只是开胃菜,以他明天的表示,加上姑布子卿的奥秘预言,在回到赵氏之宫后,势必将迎来一个收成的夏季!他乃至已经悄悄策画开了,便宜老爹会给他如何的夸奖呢?

春秋时,布衣的饮食他倒是不敢恭维,但贵族的一日三餐,其庞大和邃密程度足以让赵无恤这个穿越者亮盲眼,味道也没差到哪去。

灯火透明的馆舍中,赵鞅端坐在殿上长官,乐祁位于次座,赵无恤也因为明天的表示,之前的错误获得谅解,被答应列席,固然他仍坐在兄弟几人的开端。

赵鞅谨慎翼翼地靠近无恤,想伸手去抚摩下那头在他看来,已经覆盖着崇高光环的白鹿。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我有佳宾,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乐且湛。我有旨酒,以燕乐佳宾之心。”

赵无恤惊奇之余,内心又向后代那些脑残西餐党、刀叉智商优胜论者竖起了中指。这群洋奴,竟然说甚么刀叉是文明,筷子是原始,真是脑抽,这些东西都是老祖宗玩剩下淘汰的好不好!

趁便一说,赵无恤还发明,这期间的中国人,竟然也是用刀叉的!

可惜赵无恤宿世就对生鱼片涓滴不感兴趣,这玩意吃出来万一得了寄生虫病,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以这期间的医疗程度,不死也充足他喝一壶的。

伯仲叔三兄弟各有所思,特别是叔齐,现在他只能闷着头喝酒,可不敢再置一词了。就算是如许,他在嘲笑着起来想拍赵鞅马屁时,还是被赵鞅狠狠瞪了一眼,那意义明摆着。

赵无恤一板一眼地做着这些天跟季嬴练习的仪礼,在殿内无数道恋慕的目光中接过了那把美轮美奂的雕漆玈弓,及十只雁翎羽箭。

赵无恤宿世看小说时,总有当代作者秀优胜感,感觉前人底子不会做菜,以为那些专门为贵族办事的庖厨还不如一个后代宅男,穿越后烤串肉,炒道菜,就能被人视若神明。

赵氏的乐工们弹奏起了琴瑟,恰是非常应景的《鹿鸣》:

铜削就是小刀,能够切割肉食,别的另有效来戳大块肉食的铜叉。厥后孔子有句话传播的比较广,叫割不正,不食,可见是个技术活。在近似砧板的铜俎上割着炖肉和炙炮,蘸铜豆里的调料吃,还真有点宿世西餐的感受……

又比如西周穆王时,挞伐犬戎,获七白狼七白鹿而归,作为征服荒服诸戎的标记,都是充满意味意义的。

固然在赵无恤看来,这只是一只比较珍惜的白化植物,但在这期间的人们眼中,在冬狩时获得环球罕见的红色吉祥,这但是件了不得的事情,足以在史乘里记上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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