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仙游录 > 第一章 闺蜜是用来当炮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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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还没到吗?太好了!”分歧于她的气愤,电话中传来的声音却透着轻松,听在孟笛的耳中,更加扑灭的她的肝火。

没错,您没看错,我也没写错,就是冰糖葫芦!看那人脸上勉强的神采,仿佛鄙人一刻,就要把那串色彩素净的糖葫芦顺手抛弃!

“甚么嘛!你老妈给先容的是个甚么鬼,一点都不守时!”孟笛小声嘟囔着,隔着咖啡店的窗户,把正对着本身那面墙上的挂钟照进了手机中。

“哼!您这小嘴一吧嗒,但是跑断了我的腿儿!”孟笛在电话中抱怨着,标致的杏眼扫视着来往的路人,最后落在了正在横穿马路的,一个身材颀长的男人身上。

孟笛站在都会某街区的十字路口,隔下落地的玻璃窗,咔吧着大眼睛,盯着身边那间小咖啡店中米黄色的沙发。

女人的友情,开端得老是有些莫名其妙,但是倒是一经缔盟就牢不成破。

刘爱美是孟笛高两届的学姐,俩人在校园中因为身处同一个社团而熟谙。偶合的是,在孟笛毕业后入职的公司里,俩人又成了同一个部分的同事。因而顺理成章地,她们成了闺蜜加死党。

如此这般叮咛了一通后,因而孟笛就穿成了狗熊一样,萧洒地站在夏季的街头,被嗖嗖的西北风吹得各种混乱。

亮闪闪的阳光洒落上面,显得那么暖和而柔嫩。

跟着春节的邻近,T市迎来了一年中最冷的季候。

话说闺蜜有的时候,就是用来当炮灰,堵枪眼的。

“等等,辣椒!我瞥见阿谁举着冰糖葫芦的人了!——是个怪叔叔欸!”乌溜溜的眼睛紧盯着那串如灯笼普通的红色,孟笛的声音俄然抬高了下来。

又冷又硬的北风,摇摆着干枯的枝桠,吹得路上行人的脚步,更加仓促了。

黑亮的小立领皮夹克,微微敞开衣领下,暴露深蓝色高领羊绒毛衣,凸显出他苗条有力的脖颈。玄色的长裤,玄色的中帮休闲靴,他法度轻巧地踩过酷寒的路面。

阳光落在她食指上的一枚古拙的虎魄指环,反射沉诱人的金黄色流光。

“看看四周有没有钟表,费事给拍张照片,你便能够功成身退了!”

但是,如此一个高冷风格男人的手里,竟然拎着一串——冰糖葫芦!

“辣椒,都等了十多分钟,此人如何还不来,可冻死我了!”浓厚的幽怨通过无线讯号,发送到对方的身边。

“啊,他来了?”刘爱美的语气一顿,无穷遗憾地抱怨道:“真是的,再晚到一会儿多好!”

一边是明天即将远行的男友,一边是以断网断电相逼的母上大人,刘爱美眸子一转,就想起了本身阿谁住在四周的小闺蜜。

把粉红色的羊毛手套叼在嘴上,她从背包中取脱手机,颤抖动手指拨通了刘爱美的号码。

“亲亲芥末——!”刘爱美终究听出了老友的不满,她在电话中各种撒娇,声音拐着弯儿地传来,奉迎地筹议道:

敞亮的阳光,穿透酷寒的氛围,直直地洒落大地。但是,即便阳光再激烈,在这数九寒天,路上的行人也感受不到阳光的温度。

高挑而充满了张力的身材,配上一张菱角清楚,五官漂亮的脸庞,让他在人群中显得鹤立鸡群。

“得嘞,有这张照片为证,我老妈也就没话讲了,谢啦!”电话还在接听中,刘爱美小对劲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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