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酷寒的上午,不窝在本身暖和的家中,却跑到大街上喝西北风,这让她对阿谁始作俑者的怨念,蹭蹭地不竭爬升。
黑亮的小立领皮夹克,微微敞开衣领下,暴露深蓝色高领羊绒毛衣,凸显出他苗条有力的脖颈。玄色的长裤,玄色的中帮休闲靴,他法度轻巧地踩过酷寒的路面。
“哼!您这小嘴一吧嗒,但是跑断了我的腿儿!”孟笛在电话中抱怨着,标致的杏眼扫视着来往的路人,最后落在了正在横穿马路的,一个身材颀长的男人身上。
“那人还没到吗?太好了!”分歧于她的气愤,电话中传来的声音却透着轻松,听在孟笛的耳中,更加扑灭的她的肝火。
话说闺蜜有的时候,就是用来当炮灰,堵枪眼的。
白净莹润的手指苗条柔嫩,透露在酷寒的氛围中,很快就变得通红。
敞亮的阳光,穿透酷寒的氛围,直直地洒落大地。但是,即便阳光再激烈,在这数九寒天,路上的行人也感受不到阳光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