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罗繁华的闪动其词,如果换小我早就严厉了,恰好胡义是东北军出来的,对疆场上的这些猫腻底子不觉得然,方才插手八路军,对八路军的疆场要求也没观点。这个罗繁华身高体壮的,恰好就不爱拿枪,脾气差别真是匪夷所思。小红缨给他取个外号叫‘骡子’,胡义细想想还真是贴切,人高马大倒是吃草的,真刀真枪的时候这个家伙靠不住,干活背东西倒是一小我顶仨。
财帛这东西胡义不看重,再说就现在这环境,有钱也一定有处所花,也能够换个说法,有钱也一定有命花。既然这头骡子有这么个简朴爱好,那就不难为他了。
马良在忙着遴选挎包,然后往内里猛塞手榴弹;小红缨捧着一把把的枪弹在犯愁,这么多也太沉了;罗繁华不甘心肠把尸身又重翻了一遍,怕漏过任何一枚大洋。
胡义踌躇了一下,又拿起两颗日式九七手雷,摆在马良面前说:“鬼子这玩意除了比咱的手榴弹轻巧点,就没啥好处了,杀伤范围小,没烟,最关头的是时候不准,长了是五秒,短了是三秒,你用的时候千万要留意,别迟延。”
当胡义的手拍在罗繁华那刻薄的肩膀上时,这个大块头正在忙着往衣兜里藏一枚方才找到的银戒指,实在被胡义吓了一大跳。
十四支三八大盖步枪,十四把刺刀,三十二支汉阳造,八百多发六五型枪弹,六百多发七九二型枪弹,木柄手榴弹十二颗,九七手雷三十颗,十四顶钢盔,水壶挎包腰带枪弹盒等等一堆。
“有枪弹我才气偷偷地练习打枪啊!”
看着胡义把这两颗手雷也塞进本身的挎包,马良用力地点点头:“哥,我记着了。”
看着胡义井井有条地帮本身拾掇完,此时现在,马知己潮彭湃,莫名的冲动。我马良是真正的兵士了,全部武装的兵士,刹时感觉本身强大了,威武了,漂亮了,不自发地向胡义立正还礼。在知名村的时候马良曾经向胡义敬过军礼,那是个偶尔,但是这一次马良固然冲动却没胡涂,他情愿向胡义敬这个礼。
“啊?哎!我这身板那绝对不是盖的,你瞧好吧就。”罗繁华刹时咧开了大嘴,笑嘻嘻地跟着胡义去清算疆场。
收成,这个词不但对农夫意味着幸运,对统统人都意味着幸运。当胡义他们四人搜遍统统尸身,把战利品归拢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就像春季的农夫站在麦田边,感觉天空格外的蓝,感觉黄土特别的厚,早将还未散去的血腥味忘到九霄云外。
“我看你忙活半天了,收成如何?”胡义笑着问他。
这是一个连胡义本身都没有想到的战役成果,他的初志是把这支四十多人的搜刮队击溃就算胜利,却没想到竟然打成了一场小范围的毁灭战。主因当然是地形上风和细节安排,以及胡义精纯的机枪操纵技术,但也有很大的运气成分,鬼子数量少伪军居多也是启事之一,如果对方满是鬼子,胡义能够也不会同意打这一场,鬼子的单兵作战素养和伪军比拟,那是有倍数级的差别的。
“现在我们是一条船上的,今后更是兄弟了,不必藏着掖着。小丫头用不着,我没兴趣,但是马良那你得恰当给匀点。”
等胡义换好鞋返来,看着还在闷头忙得不知所措的三小我,无法地摇点头,走到了马良跟前,提着马良的脖领让他站起来。“行了行了,你小子快别扯淡了,站着别动,我给你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