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1 > 第5章 血字的研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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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非没有就关头性的题目请他们供应细节吗?”

“被毒死的。”歇洛克・福尔摩斯简练地答了一句便大步向外走去,但在门口又站住脚弥补道:“另有一件事,雷弥瑞德。‘拉契’是德语‘复仇’的意义,以是不要华侈时候去寻觅甚么‘瑞切尔’蜜斯。”

他在靴子上划着一根洋火,举起来照着墙壁。

格雷格森指着最后一阶楼上的东西说:“都在这儿呢。一只伦敦巴洛得公司制的金表――号码是97163;一条贵重的艾耳伯特金链;一枚刻着共济会徽的金戒指;一枚上面有个小狗头的金别针,狗的眼睛上镶着两颗红宝石。名片夹里有印着克利富兰的依瑙刻・丁・德雷伯的名片,字首和衬衣上的缩写字母EJD相合适。别的另有七英镑十三先令的零钱,但没有钱包;一本袖珍的薄加丘的《旬日谈》,扉页上面有约瑟夫?思特杰逊的名字。还查抄出两封信,是寄给德雷伯和约瑟夫?思特杰逊的。”

我的火伴听他说完今后,不由放声大笑,是以惹火了这个小个子。福尔摩斯赶紧说:“真对不起!你确切是第一个发明这个字的人,并且正如你说的,这个字的确是明天早晨惨案中在场的一小我写的。现在,我还没有查抄过这间屋子,如果你们同意,我现在就开端查抄一下。”

他问道:“尸身没动过吗?”

瑞契(RACHE)

他边说边取出一个卷尺和一个圆形放大镜。他拿着这两样东西,不声不响地查抄起来,时而站住脚,时而跪下来,有一次乃至趴在了地上。他全神灌输地事情着,仿佛完整健忘了我们身边的人。他一会儿在自言自语,一会儿欢畅地叫一声,一会儿又低低地哼一声,偶然吹起口哨,偶然又像是有所发明、遭到鼓励似地叫上一声,偶然又点头感喟。我谛视着他,情不自禁地想起练习有素的猎犬来回奔驰,焦心肠低声吠叫着,直到它嗅出猎物的踪迹才罢休的模样。他足足查抄了二十多分钟,极其细心地测量了一些我底子就没有看出来的陈迹之间的间隔,偶然还用卷尺测量墙壁。谨慎翼翼地从地板上的一到处所抓起了一小撮灰色的粉末,装进了一个信封里。最后,他用放大镜查抄墙壁上的血字,非常细心地察看了每一个字母。做完这统统以后,他显得非常对劲,收起皮尺和放大镜,把它们放入口袋。

“我已经把要说的都说了。”格雷格森有些不耐烦地说。

“走吧,大夫,我们去找他。”然后,他又转过甚去对两位侦察说:“我能够奉告你们一点有关案子的环境,或许对你们破案有效。这是一起凶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六英尺,合法丁壮。同他的身材比,他的脚小了一些。他穿戴一双粗皮方头靴子,抽印度方头雪茄。他是和被害人坐同一辆四轮马车来的,那匹马有三只旧蹄铁,只要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凶手能够神采赤红,右手的指甲很长。这只是几点迹象,但或许对你们破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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