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把要说的都说了。”格雷格森有些不耐烦地说。
“这个案子必然会颤动全城,先生。”他说,“我也不是初出茅庐的新手,可这么古怪的案子我还向来没有见过。”
“电报上是如何说的?”
“格雷格森先生,刚才我发明了一个首要题目,多亏我查抄得细心,不然就遗漏了。”他说话时眼睛炯炯有神,仿佛为他的严峻发明而洋洋对劲。
“如果这小我是被行刺的,那么他是如何死的呢?”雷弥瑞德问。
“河边路美邦买卖所,留给本人自取。两封信都是从古安轮船公司寄出来的,奉告他们轮船何时从利物浦解缆。看来这小我要回纽约。”
雷弥瑞德和格雷格森相视一笑,脸上各带着思疑的神情。
格雷格森指着最后一阶楼上的东西说:“都在这儿呢。一只伦敦巴洛得公司制的金表――号码是97163;一条贵重的艾耳伯特金链;一枚刻着共济会徽的金戒指;一枚上面有个小狗头的金别针,狗的眼睛上镶着两颗红宝石。名片夹里有印着克利富兰的依瑙刻・丁・德雷伯的名片,字首和衬衣上的缩写字母EJD相合适。别的另有七英镑十三先令的零钱,但没有钱包;一本袖珍的薄加丘的《旬日谈》,扉页上面有约瑟夫?思特杰逊的名字。还查抄出两封信,是寄给德雷伯和约瑟夫?思特杰逊的。”
“这儿必定没有伤痕吗?”他问道,边用手指着四周一滩滩的血迹。
“先生,你对此如何看?”他俩不约而同地问道。
“这使案情变得更加庞大了。”格雷格森说,“天晓得,这个案子本来就够庞大的。”
我的火伴听他说完今后,不由放声大笑,是以惹火了这个小个子。福尔摩斯赶紧说:“真对不起!你确切是第一个发明这个字的人,并且正如你说的,这个字的确是明天早晨惨案中在场的一小我写的。现在,我还没有查抄过这间屋子,如果你们同意,我现在就开端查抄一下。”
他叫道:“这是一只女人用的结婚指环。看来这里有女人来过。”
“看看这个!”他高傲地说。
格雷格森问:“没有甚么线索吗?”
我在前面已经说过凶宅里有些处所的墙纸已经剥落下来。大师借着洋火燃起的微光,谛视着雷弥瑞德指着的处所。墙角上,贴墙纸大部分剥落,暴露内里粗糙的黄色粉墙。墙上有一个用鲜血草率写成的字:
瑞契(RACHE)
“那现在能够安葬了,没有值得再查抄的了。”福尔摩斯说道。
“走吧,大夫,我们去找他。”然后,他又转过甚去对两位侦察说:“我能够奉告你们一点有关案子的环境,或许对你们破案有效。这是一起凶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六英尺,合法丁壮。同他的身材比,他的脚小了一些。他穿戴一双粗皮方头靴子,抽印度方头雪茄。他是和被害人坐同一辆四轮马车来的,那匹马有三只旧蹄铁,只要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凶手能够神采赤红,右手的指甲很长。这只是几点迹象,但或许对你们破案有效。”
“那么,这些血就是别的一小我的了――如果这真是一起凶杀案的话,那小我很能够就是凶手。这倒使我想起了1834年乌德勒支范?扬森死时的环境。格雷格森,你还记得阿谁案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