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想请你把事情的颠末再详细地说一遍。”说着,福尔摩斯拿出一个半镑金币,成心识地在手里玩弄着,对兰斯说:“我们想听你亲口讲一遍。”那位差人用眼睛扫视了一下金币,利落地答复说:“我情愿把我所晓得的都奉告你们。”
他说:“这事得重新提及。那天我当班,是从早晨十点到早上六点。除了早晨十一点有人在百和特街打斗以外,其他的地段比较安静。夜里一点,天下起了雨。我遇见了在荷兰树林区巡查的海瑞?摩切,就站在亨利爱特街拐角说了一会儿话。到了两点多的时候,我想应当再去查抄一下布里克斯顿路,看看有没有甚么环境。刚下过雨,这条路很难走,除了一两辆马车以外,甚么都没发明。我内心想:如果现在有一壶热酒该多好啊。一边想,一边走。俄然,我发明那幢屋子里有灯光,我被吓了一跳,当即想到是出了甚么希奇古怪的事,因为我早晓得花圃街那两幢屋子是空的,此中有一幢屋子,曾经死过佃农,是得伤寒病死的。那今后这栋屋子再没住过人。一到夜晚,就乌黑阴沉,以是我对那栋屋子的印象格外深。等我走到房门口……”
“墙上的字是一小我用食指蘸着血写的。借助放大镜发明,有些墙粉在写字时被刮了下来,申明这小我的指甲没有修剪过。不然绝对不会呈现如许的环境。我从地板上汇集到了一些烟灰。这些烟灰的色彩较深,呈片状――是印度方头雪茄灰的特性。我曾对雪茄烟灰停止过特别的研讨――我曾就此写过一篇专题论文。不是我夸口,不管是甚么牌子的雪茄或烟丝留下的烟灰,我一眼就能辩白出来。
我们一起朝出租马车走去,不再理睬给我们供应信息的愣在那边的差人。
我们分开劳瑞斯顿花圃街3号时,已经是下午一点了。我们先去四周的一家电报局,福尔摩斯在那边拍了一封长电报,然后,他叫一辆马车,让车夫把我们送到兰斯差人的居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