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老爷……
少歌轻笑,身形一坠,直直下落,避过了一波庞杂的箭雨。
当然,半夜梦回,有件事,还是亏了心的。
云老二就是第一个开窍的。他劫了一户财主,财主有个标致女儿,他狠狠心咬咬牙,把那标致闺女献给了龙爷。
“见到龙爷还不下跪!”
固然这些家伙不是甚么好人,杀之是替天行道,但杀一个数一个,这个事情,就有点……口味太重了。
垂垂地,部下的人有些不听管束,只要见着有几分财产的富户,就寻个由头抢了。
十年前,得知张岳落在匪贼“银虎”手中,龙爷肉痛不已,何如当时的龙爷还只是个教人技艺的小教头。
“老狐狸总会善后。”挽月回敬。
如果十年前就扯起旗号当了匪贼,会不会带上弟兄,杀到银虎老巢去救张岳?
林少歌夸大地哈哈大笑:“这天底下,另有我歧王世子林少歌不敢走的路?!”
最后的时候,他们不是匪贼,是义兵。那是水患刚起的时候,镇东将军徐威亲身带了赈灾赋税,送到各地官府上。
林少歌还是拎着剑,闲闲跟在他身后。
龙爷压了几次,闹得军心涣散,怨声载道。他本来只是个技击教头,又没有甚么御下的本领,厥后干脆睁只眼闭只眼,只当作不晓得。闹得过分的,悄悄惩戒一番。
“我就是给你让条路,你敢走吗?”
必然是会的。
“哦?”林少歌漫不经心肠笑道,“你不就是惊骇小爷手中这宝剑?做人要诚笃,怕了就是怕了。”
“甚么叫做跳火舞?”
那件事,有份参与的人,没一个情愿提。
“嗯?”林少歌不悦道,“不送?不送,本公子岂不是很没面子?叫上你的人,送本公子到平原城,莫要误了我的大事。”
“歧王世子?”龙爷目光闪动不定,“世子放着繁华繁华不去享,钻到这深山老林里做甚么?”
摆布两旁,众匪虎视眈眈。
龙爷厥后转头去想。
说罢,从中间小匪身上夺过弓箭,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连发三箭。众匪纷繁效仿,胡乱地向着空中射去。
龙爷眯起眼睛,眼四周层层叠叠堆起了褶皱,黄生生的满是硬皮,一看就晓得此人长年风里来雨里去,冬练三九夏练三伏,风吹日晒惯了的。
他瞅了瞅林少歌手中的剑,不动声色将身子隐到几排匪贼背面。
挽月怔了怔,见这一众匪贼也是齐齐一怔。
“小猕猴很能惹事。”林少歌笑道。
不过眼下的状况她当真是有点看不懂,不晓得林少歌葫芦内里又在卖甚么药。
龙爷拱了拱手:“世子,慢走不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