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古代贩药指南 > 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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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2年(1913年),南阳府裁撤,府署故址为县公署(民国元年,知县署改称县公署,后又改称县当局)占用。民国21年(1932年)秋,于南阳设立河南省第六行政区,
故址在旧城内西南隅,即今民主街西端北侧。南阳府署由元朝迄今已有700多年汗青,具有很高的文物代价。市委、市当局决定修复南阳府署,是一件深得民气之举。[2]